租房合同終止需要收回合同嗎
租房合同終止需要收回合同嗎租房合同終止不需要收回合同。房東想要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可以先和承租人進行協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解除。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屬于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約定的可以協商、調解或起訴解決。
一、租房合同終止需要收回合同嗎
1、租房合同終止不需要收回合同。房東想要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可以先和承租人進行協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解除。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屬于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約定的可以協商、調解或起訴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租房合同怎么簽訂才有法律效力
房屋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寫法有以下幾點:
1、首先應該載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個人信息,以及租賃房屋的具體產權信息,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租賃費的約定;
2、還有違約賠償。房屋租賃合同的糾紛一旦發生,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進行解決。
合同中途終止合同怎么處理
合同終止后的處理如下:
1、主合同終止的,從合同同時終止,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合同終止后,雙方當事人應當秉持誠信原則,履行合同終止后的協助、回收等義務;或者停止履行;已經履行的,可以請求恢復原狀、采取補救措施,并請求賠償;承擔違約責任。一般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的,不影響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委托合同終止的法律后果
1、當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隨時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例如,正當委托人昏迷不醒,無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務的處理,而委托事務的處理又正處于關鍵階段時,受托人終止合同,勢必會給委托人帶來損害,對此損害,受托人就應負責賠償。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系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時,則可不負賠償責任。但在這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的當事人一方須負舉證責任,證明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關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賠償責任,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2、因當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終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時,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3、因受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
綜上所述,雙方合同終止合同無需進行特別的處理,如果想要繼續合同的話,那么可以續簽,不需要的話就此終結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員工離職后合同要歸還嗎
法律分析:離職后勞動合同可以不用拿走。一旦勞動關系解除后,原勞動合同效力即作廢,所以不拿也沒有關系。 在離職日即最后工作日,用人單位會給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員工可用于下一家新入職單位辦理入職等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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