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后的協議與原協議的效力
在合同變更后,我們通常會好奇合同變更與原合同的性質是否相同。變更合同與原合同是否有效,原合同的內容是否還有法律效益呢,是以新合同內容為主還是以原合同內容為主。那么變更合同與原合同是否有效呢?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一、變更合同與原合同是否有效 上述我們就有說到,變更合同之后原合同是否有效,我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在有些情況中,新簽訂的合同中會對之前的合同進行明確的規定,著名撤銷之前的合同,這個時候,之前的合同就會因為新合同的生效而變得無效;而在有的情況中,合同變更是需要在原合同的基礎上進行的,因此,原合同中的有些條款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二、合同變更會帶來哪些損失 合同一經依法成立,雙方當事人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嚴格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訂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法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承辦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簽訂的經濟合同,都是以法人的名義進行的,合同依法成立后,由法人承擔義務和享受權利,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是由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合同不能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是屬于合法的法律行為,而不是違約行為,因而不能對負有責任的一方予以法律制裁,但是,變更和解除合同行為的合法性,并不能免除負有責任方的一切經濟責任。因變更或解除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對造成損失負有責任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損失。三、公司股東變更后原合同有效嗎 有效。公司法人換了股東原來簽的合同是有效的。公司法人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對它的法定代表人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更換的,需及時辦理變更登記。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企業需承擔責任,對原法定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合同變更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合同變更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的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有效,已經履行的債務仍然有效。合同的變更以原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變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關系之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主合同變更對保證責任影響】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
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合同變更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變更協議有法律效力嗎經協商一致依法成立的合同變更協議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條件是:1、合同當事人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2、合同雙方協商一致;3、合同已經依法成立;4、不違反法律規定;5、其他條件。
一、合同變更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1、經協商一致依法成立的合同變更協議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條件是:
(1)合同當事人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2)合同雙方協商一致;
(3)合同已經依法成立;
(4)不違反法律規定;
(5)其他條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變更的程序是怎樣的
合同變更的程序是:
1、變更合同也應貫徹協商的原則。當事人一方應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的要約(先做出意思表示);對方對要約的承諾與否(是否完全同意要約的內容);雙方在沒有達成新的協議之前,單方面變更合同屬違約行為;
2、變更合同的協議最好采用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變更解除的電報、圖表、書信等也應作為資料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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