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
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以下要件: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八十三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如何寫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應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租房合同具備法律效力的條件:
1、租房合同只要是你們雙方的直實意思表示、訂立合同的雙方都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2、房屋租賃合同不需要公證:合同從雙方簽字時起就合法生效。當然,如果雙方愿意公證的話也可以,公證只是使合同的證據效力更強一些。
3、雖然房屋租賃合同不需要公證,但現在各地政府一般規定房屋租賃合同需要到房管部門備案,注意:備案只是為方便管理,但不影響合同的生效。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征
1、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分開來。后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由于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房屋不得列人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2、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于債權關系,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于租賃房屋的改良。因此,
怎么單方面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租賃人未按約定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條 【租賃人未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對租賃物轉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違反支付租金義務的法律后果】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簽多久生效
1、一般而言,租賃合同在雙方簽約之日生效。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2、若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生效日期,那么約定的生效日為租賃合同生效時間。
3、如果是房屋租賃合同,若租房者在簽署之前就已經入住,入住當天租賃合同成立且生效。
4、租賃期間,是指從租賃方搬進房屋實際使用的那一天到合同之中約定的租賃期限結束的那一天,不是合同的生效時間。
租房合同的簽約構件
1、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基本情況一方面是指房產本身的狀況,包括物業地址、建筑面積;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權屬狀況,一般是指產權證編號、產權人姓名以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這部分內容作為租賃合同的必備構件,勢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產證。
2、水電、物業等其他費用承擔方式
租賃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還要約定在租賃期內水電、供暖物業費、衛生費等其他費用的承擔方式,在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中,對于這一部分費用的承擔方式均需要做出詳細的約定。專家認為,消費者應該就這部分條款做出明確的約定并直接寫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雙方產生費用方面的糾紛。
3、房屋的維護、維修
在房屋出租期間,難免會出現家具、家電等生活用具的損壞情況,因此約定房屋維護、維修的權責非常有必要,租賃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維護、維修”約定了業主與求租者兩方的責任,保證在租賃內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在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同時約定設備在自然損耗或因使用不當而造成故障時,兩種不同情況的解決方案,以有效避免業主和求租者因為物品損壞帶來的糾紛。
4、合同解除的具體情況
租房合同中必須標明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這樣可以約束業主和求租者的行為,保障雙方的權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種情況,其中細化了業主或者求租者單方解約的幾項權利,比如業主延遲交付房屋達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繳費用、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業主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5、違約責任及追究
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重視對雙方違約責任的約定。在租賃示范文本中,違約責任主要包括針對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設置,如業主未能按時按約定交房應承擔的責任、租賃期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提前退房的約定賠償等情況。這將保證合同的順利執行,降低業主和求租者的風險。
房屋租賃合同如何有法律效力
房屋租賃合同如何有法律效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租房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一、合同的形式要求
在法律上,租房合同并沒有嚴格的形式要求,可以是書面協議或者電子協議。然而,為了保障雙方權益,建議租房合同盡量以書面形式進行,以便于證明和維權。
二、合同的基本要素
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應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合同中應明確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聯系方式等。
2.租賃物的描述:合同中應明確描述出租房屋的具體地址、房屋面積、格局等信息,以確保租戶可以獲得符合合同約定的房屋。
3.租金和支付方式: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租金的具體數額、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以避免日后產生糾紛。
4.租賃期限: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租賃期限的起止時間,以及續租和解除合同的條件和程序。
5.租賃物的用途: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租賃房屋的用途,禁止違法用途或商業用途等。
6.維修和損壞賠償: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房屋的維修責任和賠償責任,以及租戶應承擔的損壞賠償責任。
7.其他約定事項:合同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事項,如裝修、物品歸屬等。
三、合同的合法性驗證
為了判斷租房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驗證:
1.法律合規性:合同中的條款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合同法》、《物權法》等。
2.真實性驗證:合同中的信息是否真實可信,如當事人的身份信息、房屋的地址和面積等。
3.明確約定:合同中的條款是否明確具體,避免模糊和歧義。
4.合同的簽署和見證:合同是否經過雙方當事人的簽署,并且有證人或公證機構的見證。
5.合同的補充和修改:合同是否允許雙方進行補充和修改,以及修改的程序和方式。
四、注意事項和建議
在簽訂租房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和建議:
1.仔細閱讀合同:在簽署合同之前,仔細閱讀合同的所有條款,確保自己對合同的內容和約定有清晰的理解。
2.避免陷阱條款:注意合同中的陷阱條款,如違約金、自動續約等,避免對自己的權益造成損害。
3.與房東溝通:在簽署合同之前,與房東充分溝通,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
4.保留證據:簽署合同時,保留好合同的復印件和相關證據,以備日后維權使用。
5.尋求專業意見:如果對合同內容有疑問或不確定的地方,可以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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