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一、提請人民法院訴訟解決。二、提交仲裁機關仲裁。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有哪些
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包括:
1、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合同爭議;
2、雙方當事人通過第三方介入的調解,達成調解協議,來解決合同爭議;
3、雙方當事人向具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根據仲裁裁決書解決合同糾紛;
4、雙方當事人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解決合同爭議。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提到的四種方式都是雙方自由選擇的解決爭議的方式,只要愿意就可以通過任意的方式來解決爭議。換句話說,法律并不要求雙方必須經過調解或者仲裁,才能提起訴訟。這與勞動爭議訴訟有所不同。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拓展資料: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都是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旦發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1.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2.仲裁。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3.訴訟。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合同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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