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到期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但是需要支付勞動者一定的補償金。如果是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那么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則屬于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支付賠償金。
一、勞動合同到期如何解除? 試用期內 (一) 單位可解除情況(應說明解除理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 勞動者可解除情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固定期限員工 (一) 單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 單位可解除,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情況(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下列情況下不可解除: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勞動者可解除情況: 1、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五)合同期滿雙方不能就合同續訂達成一致意見: 1、等于或高于原勞動合同標準,勞動者不同意續訂,解除勞動關系。 2、低于原勞動合同標準,勞動者不同意續訂,解除勞動關系(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無固定期限員工 (一)需要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況: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除單位可依法解除合同外)。 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而單位不簽訂: 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勞動合同到期是否自動解除? 1、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自動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如果繼續履行的情況下,不會自動解除; 3、如果合同到期不續簽或不繼續履行的情況下,是合同終止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到期后沒有續訂的屬于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按照法律規定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要通知對方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如不續簽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然后解除勞動關系。實際工作中往往勞動者不會主動提出、都是由用人單位來主動提出,因為合同到期公司不與勞動者續簽合同、是要承擔雙倍工資差額的賠償風險的。
合同到期了是否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到期了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應根據情況來定。具體如下:
1、如果合同到期了,合同中的義務已經履行完畢,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也就終止了。此時,如果沒有另外的協議或者法律規定,當事人就不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2、如果合同到期前有未履行完畢的義務,或者還存在爭議的事項,當事人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此外,即使合同已經到期,但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續約條款,當事人需要繼續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否則會構成違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到期前一方通知了另一方不續約或者要求終止合同,而另一方沒有表示反對或者繼續履行合同,那么另一方默認同意終止合同,這種情況下雙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到期了的處理方法如下:
1、履行已有的合同義務:如果合同到期前已經存在未履行完畢的義務,當事人應當在合同到期后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例如,如果租賃合同到期了,但承租人還沒有歸還租賃物品,那么承租人需要在合同到期后盡快歸還租賃物品,并承擔相應的租金和違約責任;
2、進行結算和清算:在合同到期后,當事人應當進行結算和清算,包括貨款結算、保證金退還、違約金支付等。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和雙方協商的方式進行結算和清算,以確保合法權益的得到維護;
3、確認合同效力終止:當事人應當確認合同效力已經終止,避免因誤解或者疏忽而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簽署終止協議、書面確認或者其他方式來確認合同效力的終止,以避免在未來出現爭議。
綜上所述,合同到期后,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就隨之終止,如果沒有未履行完畢的義務或爭議事項,當事人也就不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如果合同中約定了續約條款,當事人需要繼續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否則會構成違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嗎?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但也需通知單位,正常辦理離職手續。
2、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
3、這是用人單位自己在勞動合同的管理上沒有到位,用人單位自己有責任提前征詢勞動者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愿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現在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合同已經自然終止,你已經不屬于該單位的人,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行。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違法,你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維權。
附贈勞動合同范本
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第七條甲方每______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______月生活費。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一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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