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是什么
一、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是什么
1、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4)違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無效;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合同無效可以主張違約責任嗎
合同未生效,一般不可以主張違約責任,可以主張締約過失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3、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三、合同無效后的處理有哪些
無效合同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返還財產;
2、折價補償;
3、賠償損失;
4、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導致合同無效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合同生效但不合法的情況有哪些?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合同包括:
1、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
2、無權代理的合同;
3、無權處分的合同;
4、附生效條件的合同;
5、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6、死因行為,即因行為人死亡而發生的效力。如遺囑和遺贈;
7、需辦理批準,登記。公證等手續的才生效的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第一百五十八條
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第一百六十條
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什么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一、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1、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合同在什么時間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有以下情況:
1、合同成立時即發生法律效力,如一般的合同簽字蓋章后即成立生效;
2、合同中有特別約定,如約定條件、期限、交付定金等,則條件成就或者期限到來,或交付定金時,合同生效;
3、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要經過鑒證、公證、登記或批準后才能生效的合同,經上述程序后,合同生效。
合同有效,是對合同性質的判斷,表明合同是否有必要履行。但有效合同從什么時候開始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通過合同生效時間予以確認。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成立但不立即的情況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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