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代位權起訴期限有多久
債權人代位權 訴訟時效時間為三年。 訴訟時效期間 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 行使代位權 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代位權訴訟四要件
代位權訴訟四要件是: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要有合法的債權債務存在;
2、債務人要享有對第三人的到期的債權,且必須是非專屬于債務人本身的權利;
3、債務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債務人到期能夠并且應當行使自己的權利而不行使;
4、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的行為使其債權人到期的債權有不能實現的危險;
5、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范圍不能超過其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
代位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代位權的訴訟時效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三年,短期時效為一年;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關于代位權無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權,如果債務人予以確認,則可以因此使該不完全債權轉化成為完全債權(債權的執行力復活),雖然該債權所附的擔保權并不能當然地隨之復活。債權的執行力復活的同時,其對外效力也一同復活。要注意不是代位權無訴訟時效,而是行使代位權沒有期限,直到債務被收回為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關推薦:
保密協議期限如何規定(保密期限分為哪三種)
什么是無效合同(什么叫無效合同)
出租車承包合同怎么寫(出租車夜班合同怎么寫)
保密協議的內容是什么(公司保密協議有哪些內容)
承諾期限如何計算(承諾期限的起算時間應該怎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