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時間怎么確定
由于合同訂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時間也有不同:1、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時間標準。2、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如雙方當事人未同時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則以當事人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時間為合同的成立時間。3、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對于第2、3種情況要注意一點:如果當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書面形式、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或者當事人沒有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的,只要一方當事人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成立的時間如何認定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對合同成立時間的理解應結合這兩條規定進行。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意思一致的產物,當事人訂立合同有兩個階段:
一為要約;
二為承諾。
采用合同書的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的簽字或者蓋章是意思一致的表現,故以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作為合同成立的時間。如果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時間的,最后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合同成立的時間。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條 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 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合同成立和成立時間如何確定
合同成立和成立時間如何確定一、合同成立和成立時間如何確定
1、合同成立和成立的時間是根據合同是否附條件來決定是否生效的。還有在要約發出后,承諾人承諾時合同就成立。一般情況下書面合同是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就成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一)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如何確定
1、關于數據電文形式的承諾的生效時間,當事人用電子數據發出電文即為要約,對方當事人用電子數據發出電文即為承諾。因此,EDI交易中的承諾生效問題不應采取送信主義,而應當采取到達主義。為了確保電子合同的收到與發出時間的準確,法律應當規定,提供服務器的網絡服務,應當定期檢查,調校服務器系統的設置和時間,并在一定時間內保存記錄,已備查詢;
2、關于數據電文的發出與收到地點,“除非發端人與收件人另有協議,數據電文以發端人設有的營業地點視其為發出點,而以收件人設有營業地的地點視為其收到地點。如發端人或收件人有一個以上的工作地點,應以對基礎交易具有密切聯系的營業地為準=如無任何基礎交易,則以主要的營業地為準如發端人或收件人沒有營業地,則以其慣常居住地為準?!币虼耍瑪祿娢牡陌l出與收到地點應以上述規定為準。
如何確定合同的成立時間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第四百九十一條的規定,可以根據以下簽訂 合同的形式 確定成立時間: 1、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2、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3、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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