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合同的有效性如何認定
借名買房合同所購賣的房屋為一般商品房的,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認定為有效。借名買房合同購買的房屋為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被認定為無效。
借名買房要注意什么
1、弄清房屋性質:如果購房者不得已選擇借名買房的話,那么在借名之前應該了解清楚房屋的產權性質,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購買是否違反國家政策性規定,防止將來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
2、簽署協議約定權責:即便購房者是借的是兄弟姐妹的名字來買房,在借名買房之前都應該簽訂協議約定好權責。借名人都應委托專業的律師起草并簽訂借名買房協議,約定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果首付款是以被借名人的名義繳納的,借名人匯款時,一定要備注匯款用途是與“代本人支付購房款”有關。
3、保留證據:對于購買房屋的證據,購房者要記得保留好,并且還不需要保留雙方洽談、簽訂借名買房協議時的證據,如邀請朋友作見證、進行錄音錄像等。另外,例如首付款匯款單、按揭還款單、完稅證明、登記費用繳納證明等一定要保存完好。
4、簽訂租賃合同:為了防止出現什么意外,購房者在借名買房后需要簽訂租賃合同來占有該房屋,借名人可采取與其簽訂長期限(20年)租賃合同的方式占有使用房屋,利用“買賣不破租賃”規則,對抗善意的房屋買受人請求交付使用房屋的訴訟請求。
借名買房效力如何認定
法律分析:借名買房效力的認定是,如果當事人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關于購房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借名買房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借名買房合同有效嗎
借名買房合同有效嗎一、借名買房合同有效嗎
1、借名買房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據房屋性質進行決定:
(1)借名買房合同所購賣的房屋為一般商品房的,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認定為有效;
(2)借名買房合同購買的房屋為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被認定為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第二百二十六條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民事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
二、借名購房后產權糾紛怎么辦
借名購房后出現產權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糾紛: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借名人可以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
3、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借名買房合同的有效性如何認定
借名買房合同的有效性如何認定認定借名買房合同有效性的方式是:
1、如果所購買房屋為商業性的,那么借名買房合同一般有效;
2、如果所購房屋為經濟適用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那么借名買房合同可能就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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