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合同符合生效條件,例如經過雙方簽字蓋章,或者雖然未蓋章,但已實際履行等,且合同內容不違反上述規定,則合同都是有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惡意串通,并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對于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合同條款。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8)因被撤銷而形成的合同無效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條件的合同有效:1、簽訂合同的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內容反映了簽訂人真實的意思表示;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的訂立是指締約當事人相互為意思表示并達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訂立由“訂”和“立”兩個階段組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有效合同,是指具備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夠產生 合同當事人 預期法律效果的合同。訂立合同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締約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強制性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該合同有效。
法律客觀: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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