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動仲裁流程及時間
工傷勞動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申請仲裁。
1 提前準備
有這個打算的時候要提前準備,打卡記錄,請假記錄,加班記錄,聊天記錄,談話錄音,郵箱關鍵郵件截圖,文本協議,等等一切和工作有關,和你要申訴事件相關的,盡最大程度的收集,盡量在別人不知道情況下進行,掌握主動權。
2 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 提交勞動仲裁申請
收集好證據,帶著勞動合同,去公司注冊地或者公司實際辦公地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
勞動仲裁都會有免費法律咨詢,先咨詢一下看看是否有幫助,沒有幫助也不要灰心,你可能趕上了不負責的工作人員。
明確自己的申訴內容就可以填寫申請書了,仲裁工作人員會給你申請表格,并指導填寫。
4、仲裁開庭
仲裁申請書提交成功后,一般情況下5天會通知是否受理,受理成功后一般會在一個月之內通知準備證據和開庭日期,通知都可以發快遞,然后只要按照日期去現場提交證據和開庭就可以了。 5、仲裁裁決
一般情況下裁決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收到。但不排除意外情況。
符合以上情況,勞動者都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拿到補償金。一定要給企業發書面解除合同通知。然后申請仲裁。
時間是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訴人的申訴書后,應在填寫立案審批表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仲裁委員會決定不予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訴人;
決定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并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
被訴人應當自收到申訴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結束。
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超過15日。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生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該仲裁時效可中止、中斷;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勞動合同仲裁流程怎么走
法律分析: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怎么申請向公司申請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流程怎么走?怎么申請勞動仲裁?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與招用的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時,如何申請勞動仲裁?以下由小編為您介紹具體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二、勞動仲裁流程 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整理的資料的全部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勞動仲裁方面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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