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超時未履行違約金的上限是造成實際損失的30%。當事人認為 約定的違約金 過高或者過低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減少或者增加,法院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 損失賠償額 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 約定違約金 的,違約方 支付違約金 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并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中關于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一、合同規定違約金上限是多少
1、合同規定違約金一般不得超過造成的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超過該標準的,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法院適當予以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合同的特點如下:
1、合同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法人,另一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個體經營戶或公民個人;
2、合同是以經濟業務為內容的。即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在法人之間或在法人與個體經營戶等之間達成的協議,這是區別經濟合同與非經濟合同的重要標志;
3、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合同一經簽訂,在當事人之間就產生了具有法律意義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4、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原則所達成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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