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除了法律援助的律師,律師在辦理案件時是都要進行收費的,當然這個收費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的,是有一定標準的。一、北京律師收費標準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一)刑事案件收費標準1、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準。(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3)一審階段,每件收費4000—30000元。(4)上述收費標準下浮不限。2、二審、死刑復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3、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4、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二)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1、民事訴訟案件按審判階段確定收費標準。(1)計件收費標準。每件收費3000—10000元。(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準。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10%(最低收費3000元);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6%;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4%;1000萬元以上,2%。按當事人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3)上述收費標準下浮不限。2、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與委托人約定的財產利益的30%。3、再審、申訴案件分別按照一個審判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4、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三)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收費標準1、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每個審判階段計件確定收費標準。2、計件收費標準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3、涉及財產關系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案件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準執行。(四)計時收費標準: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時。下浮不限。(五)下列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規定收費標準的5倍收費,協商不成的,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1、案件法律關系復雜,律師辦案時間明顯多于同類案件的;2、案件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專業水平要求明顯高于同類案件的;3、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訴訟標的額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的民事案件,給予社會保險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案件,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以及風險代理案件、計時收費案件不適用前款規定。二、律師費的收取特征律師費即律師代理費,是指律師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務應當收取的報酬。律師費具有以下特點:1、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一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2、律師費不同于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托人承擔。比如交通費、住宿費、司法鑒定費等。3、律師費不同于訴訟費,律師費是基于委托關系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律師費是可協商的,訴訟費是不可協商的。(提醒:各地區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三、律師費由被告承擔的情形由有關規定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2、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法律客觀:《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2022年民事訴訟費用計算標準:一、民事訴訟費用計算: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4800元;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6800元;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11800元;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21800元;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41800元。二、民事訴訟費用計算: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2、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1.5%-100元;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1%2400元;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0.5%27400元;6、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0.1%67400元。三、民事訴訟費用計算:保全費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1%;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四、民事訴訟費用計算:其他收費規定1、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2、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5、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6、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7、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8、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9、申請支付令: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10、申請公示催告:每件交納100元;11、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12、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法律客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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