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沒有寫違約責任可以主動解除嗎
無論是大金額的交易還是小金額的交易,大部分人都懂得用書面的合同來約束當事人雙方,從而來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但是,合同中如果違約責任條款未約定,如何維權?那么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可以解除合同嗎?下面就由為你介紹相關內容。 一、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可以解除合同嗎 當出現合同一方當事人違約解除合同時,守約方可以依照合同約定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一般情況下,為了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雙方會在合同中約定違約條款,一方解除合同,另一方可按照合同約定要求賠償。合同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規定,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當事人可以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責任,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什么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形式分為法定解除、協議解除和約定解除。 1、法定解除是由于在合同尚未履行完畢前,發生了法律所規定的事由,當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權以解除合同。 2、協議解除是當事人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畢之前,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解除達成了一致的合意以解除合同。 3、合同的約定解除則是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就解除合同的條件與情況做出約定,在合同尚未履行完畢之前,一旦出現合同所約定的事由或情況,當事人可以通過行使解除權來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三、什么叫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約定或法定義務,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支付違約金、解除合同等民事責任。其主要特征: 1、違約責任的性質是一種民事責任,不是行政責任,更不是刑事責任。 2、違約責任是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履行合同過程中的民事責任,而不是簽訂合同之前和簽訂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締約過失責任。締約過失責任是一種先契約責任,而不是契約的違約責任。 3、違約責任的產生基于合同一方或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的事實,第三人的行為不構成合同雙方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4、違約責任是一種財產責任,不能對違約人的人身進行傷害。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可以解除合同嗎的相關知識,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可以主張違約金,而解除合同的前提是當事人出現法定、協議或者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怎么辦
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違約一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
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書面手續
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要有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實用法律知識
除此之外,還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是什么、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明確。
不管解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文件。
協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雙方簽訂文件,單方發出書面文件,并保證證據也是必不可少的:
提出解約的一方,應書面提出,尤其是承租人準備搬離的情況,告知出租人決定解約及搬離時間,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為由主張更高額的賠償!
作為守約方可以單方向對方發同相應催示函主張權利,并保留催示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協議可以不寫違約責任嗎
協議可以不寫違約責任。
協議上沒寫違約金條款也是要賠償的,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當事人延遲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的內容的條款如下: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者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綜上所述,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沒有違約條款,對方違約怎么辦
法律主觀:
一、合同沒有約定違約條款的怎么辦
只要雙方訂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約定違約條款,一樣有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之規定,對于 買賣合同 的違約方,你公司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承擔違約責任,以及賠償損失。
二、合同違約行為有哪些
違約行為,是指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即構成違約行為。
一是,單方違約和雙方違約。這是根據違約行為的主體進行的分類。所謂單方違約,是指違約是由一方當事人的行為造成的。在單方違約的情況下,應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所謂雙方違約,是指雙方當事人的行為都構成違約。
二是,根本違約和非根本違約。這是根據違約行為所致后果的嚴重程度進行的分類,這種分類標準突出了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間的相互關系。所謂根本違約,是指一方的違約致使另一方訂約目的不能實現或違約行為后果嚴重。所謂非根本違約,是指一方的違約并沒有導致另一方訂約目的不能實現,或者使其遭受重大損害。根本違約和非根本違約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另一方享有單方解除權;而在非根本違約的情況下,非違約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不能解除合同。
三是,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這是根據違約行為發生的時間進行的分類。所謂預期違約是指在履行期到來之前的違約,包括明示預期違約和默示預期違約。所謂實際違約,是指在履行期到來以后因為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而構成違約。盡管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都會發生違約責任,但兩者在構成要件以及救濟措施方面是不完全相同的。
三、變更合同違約嗎
變更合同是否屬違約需要看合同雙方是否協商一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協議變更合同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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