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收到條和借條的區(qū)別是什么
借條是借款時的憑證,欠條是還款時的憑證,但無法證明欠條產(chǎn)生原因。起訴后,借條可以證明全部情況,而欠條在對方否認的時候,必須用其他證明欠條形成事實。
法律分析
1、借條是由出借人借給借款人借款時候成立的一種債權憑證,可以視作簡化的合同。
2、欠條是由欠款人向債權人履行還款債務時候成立的一種債權憑證,只是確認這種狀態(tài)的存在,對欠條產(chǎn)生的原因則無法表明。也就是說起訴后,借條可以證明全部情況,而欠條在對方否認辯解的時候,必須用其他證明欠條的形成事實。
3、借條的時效性和欠條相似,按照關于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訴訟時效的計算是從已經(jīng)表明的還款時間的第二日起開始計算,這個時間是3年,已注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和欠條在還款日開始計算時效。
4、未注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則需要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權利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的,從那時開始計算時效,同樣是三年,但是如果借錢方在給出借條之后20年內一直不要求追回錢財,那么超過了20年的,則借錢方將會喪失掉起訴的權利,此時法院是不會給予保護的。
5、然而未注明還款日期的欠條依然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借錢方在可上訴期間一直未向欠錢人主張收回欠款,未實行上訴的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會從借錢人收到欠錢人所寫的欠條日后面一天開始重新計算。
6、另外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經(jīng)過雙方簽字蓋章認證,可以將過期借條或欠條重新確認,這樣材料依然有效果。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收條和借條在法律區(qū)別
法律分析:1、產(chǎn)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chǎn)生的欠條產(chǎn)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chǎn)生欠條。
2、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一個借條背后都是一個借款合同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系。
3、訴訟時效不同。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借條和收條有什么區(qū)別
法律分析:一、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因借貸而產(chǎn)生,欠款因買賣等原因產(chǎn)生。二、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三、訴訟時效不同。四、舉證難度不一樣。向法院起訴后,借條持有人陳述借款的事實經(jīng)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欠條持有人進一步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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