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欠條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它們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
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
借條和欠條除了都可反映某種債權債務的關系和事實外,兩者無論從外在的表現形式、體現的內涵大小,還是形成的原因來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過不能簡單的比較其證據效力的大小,并進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結論。
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主張債權時,總要向法官陳述一下欠條基于形成的事實,以說明欠條的來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這種對事實的主動陳述是人之常情,屬于一般的常識性的東西,如果對方當事人對此事實主張有異議,特別是作出直接或間接否認的意思表示時,這時光憑欠條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證明的結果。
原告為了確保勝訴,往往還會進一步舉證(如提供買賣業務關系的送貨單、發票等)以說明其所主張的事實經過(或特定的法律關系)的存在。這時,原告在訴訟中的工作量自然就增大。
而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特定的借款法律關系,并進而反映當事人雙方基于借款的法律關系和事實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項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通過借條本身往往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具體法律關系和事實,原告一般無需再過多解釋具體的法律關系,只需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行,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
借條的注意事項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年,欠條為2年。
一、法律上是借條有效還是欠條有效呢借條和欠條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們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兩者完全不同性質。二、哪些借條不受法律保護1、明知對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動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有些地下賭場有專門的放高利貸的人,看著你輸光了,就會來問你“兄弟,我借點兒錢給你,沒準你能返本”。根據法律規定這種借條也是無效的。2、被放貸人脅迫寫下的借條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那么這屬于合同無效的情形。很多借了高利貸的人一時半會兒都不能還清,于是他們會叫你重新再寫一張高數額的欠條或借條。有些欠債人就可能不愿意寫,但迫于放貸人的暴力威脅不得不從。3、借條中超過36%的利息約定無效民間稱呼的高利貸,其年利率往往高于36%,也就是說已經高出法律允許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有些高利貸放貸比較聰明,會把利息計入本金,比如只借給別人3萬,但他會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中寫明借款本金為6萬。根據法律規定這樣的利息約定也是無效的。三、怎么寫借條才受法律保護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 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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