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簽了購房合同還能退房嗎
已經簽了購房合同還能退房。
簽了購房協議還能退房,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退房,或者在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向另一方送達退房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購買房屋簽訂購房合同后,在以下情形下,房屋可以退:
1、開發商一套房產簽訂兩次買賣合同;
2、開發商擅自將已出售房產抵押;
3、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無論房屋是否交付;
4、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經多次維修仍不能恢復;
5、房屋誤差面積超過約定或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買房人如不愿按實際面積購買房屋;
6、開發商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房,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因開發商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權屬登記;
8、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變更所售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等。
綜上所述,購房人可以向開發商提出的退房。如開發商自己的責任所導致的退房,那就會是開發商自己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購房的稅費、房屋貸款的利息費、首付存款的利息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買房簽訂購房合同后,怎么才能退房
買房簽訂購房合同后,發生以下情況購房者可以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1、不可抗力因素,2、房屋存在質量問題,3、賣方明示違約,4、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5、擅自改變規劃設計,6、面積誤差超過法律規定,7、先賣后抵押,8、一房二賣的,9、在建工程轉讓而未通知,10、隱瞞無證售房的事實,12、隱瞞房屋已出賣或為拆遷安置房屋事實,13、無法辦理產權登記,14、過分遲延交付房屋的,15、法定不得轉讓的情形。
買了房子簽了合同想退房怎么辦
房子簽了合同,交了定金,在原則上不可以退房。
如果開發商沒有違反條款,那么此定金是不會退的;但如果開發商有違反合同的條款,一般是會按雙倍的定金來退金,對于定金就是屬于債務的一種擔保方式。
買房子的定金原則上是不能退的。因為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擔保屬性就導致了其在原則上是不能退的,但如果是因對方的過失造成合同無法訂立的,則可以主張對方雙倍返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退房的注意事項
1、退房不要忘記退保
選擇辦理按揭貸款購房的時候,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余部分退還投保人。
2、違約金按高標準的走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商繼續賠償。如違約金高于實際損失,開發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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