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火爆的時候,二手房交易也是量價齊飛。與此同時也增加了交易雙方的不確定性,有些房主看房價漲的快,短短幾天過去就后悔了之前的價位,于是寧肯毀約也要轉賣給出價更高的人。此時,措手不及的買家該怎么辦?
案例:
2015年8月3日,買方與賣方簽訂了購房交易合同。合同約定賣方將某小區住宅轉讓給買方,交易價格為215萬元。買方當天支付定金5萬元。
2015年8月26日,雙方簽署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買方將首期款人民幣57萬元存入銀行的監管賬號中。
到了2015年9月25日,賣方突然反悔加價,并通知銀行終止資金監管。但在此時,銀行已經出具了貸款承諾書。賣方在決定違約后也提出按照違約條款雙倍返還定金、即10萬元來解決糾紛。但買方沒有同意,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與行政法規的強性規定,是有效的合同,各方當事人均應嚴格履行。
原告已經履行了支付定金、首期款、提出貸款申請等義務,且被告也承認銀行已經發貸款承諾函,承諾貸款150萬元。這足以表明原告已經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
被告卻明確表示不予繼續履行合同,已經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且本案已具備過戶條件,判定雙方繼續履行合同。
律師提醒
一旦賣方出現提價、違約等行為,購房者可以進行的維權包括強制其繼續履行合同、強制過戶、索賠違約金等。
賣方違約情況下,買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務必需具備的條件包括:
購房者要具備購房資格;
賣方最好持有房產證,并確保沒有其他查封影響過戶的情形;
最好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情況;購房者最好要能夠一次性付款。
另外,為了避免風險,在訂立購房合同時,買家可以適當對違約責任進行約定,讓對方“得不償失”。比如提高定金數額,或約定一旦違約要賠償違約金。通常,定金數額不超過房款數額的20%,違約金數額不超過買方實際損失的30%。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6-04-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
二手房交易在房地產市場上也是非常的活躍,在二手房交易的時候,雖然有簽訂相關的合同,但是也可能會出現與合同不符的情況,出現合同糾紛問題。對于非房地產行業的人來說,在二手房交易的時候遇到合同糾紛的時候就會驚慌失措,不知道該如何解決。本文介紹了常見二手房合同糾紛類型和解決方法知識,大家可以看看都有哪些問題。
常見二手房合同糾紛類型和解決方法
一、房價上漲過快,賣家毀約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1、如果僅僅是簽訂了《購房意向書》,如果《購房意向書》中已明確了房產買賣的主要條款,這些主要條款有:價格、房屋位置、付款時間、過戶時間、交房時間等,則可視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有權選擇要求賣家繼續履行該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選擇定金罰則,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也可選擇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按房屋上漲的差額賠償你的損失。不過,大多數《購房意向書》都不全部具備上述條款,因此,不能視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只能通過定金罰則來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
2、如果已經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據合同的約定,要求賣家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房屋上漲的損失,還可以主張賠償。
二、買家貸款出現障礙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買家向銀行申請貸款未獲批準的,原因一般有兩個:一是由于個人資信等問題,銀行不愿貸款;二是由于信貸政策等原因,貸款不足。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會造成買家沒有足夠的資金按時支付房款,通常,由于銀行不貸款或不足額貸款,買家要用自有資金來付房款,否則可能構成違約。因為,幾乎所有的買賣合同中都約定,如買家貸款不足,則應在交易過戶時補足不足部分,所以貸款的風險要由買家來承擔。
為避免這類糾紛,買家應該盡早向銀行咨詢貸款事宜,問清楚是否能申請貸款,可以貸多少,不能只聽信中介對貸款情況的估計,最好直接向銀行咨詢。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約定:若因貸款未獲批或未足額獲批造成買家付款能力出現嚴重問題的,任意一方有權解除合同,買家應返還已收房款,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交易稅費計算出現誤差而產生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由于交易稅費受國家宏觀調控、經濟政策的影響較大,變動性很大。這些稅收主要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F在二手房稅費政策性強,繳納標準經常會發生變化,所以一定要及時了解繳納標準。
關于稅收由誰繳納通常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雙方未約定,那么應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應付的稅費。
二是約定由買家來承擔所有稅費,賣家只管“實收價”。這種約定對買家有一定的風險,因為如果簽約后到交易期間,稅收發生變化,那么增加的稅收只能由買家承擔了。尤其是一些商業地產,因歷史遺留問題,可能欠繳稅費,更應注意此類風險。
三是做低房價,即“陰陽合同”,“黑白合同”。雙方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繳稅,通常會將正式買賣合同中的房價做低,再以“裝修款”或“房屋補償款”的名義支付差額部分。此種做法違反法律規定,是逃稅行為。而且,做低的合同價經常在繳稅的時候遇到障礙,被稅務部門認為合同價過低而要求按評估價繳稅,這樣一來,買賣雙方常常會為了增加的稅收由誰承擔而產生糾紛,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價為由,主張買賣合同無效。
四、由于支付定金而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買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為了確保雙方簽訂正式合同。關于定金引起的糾紛有以下三種:
一是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違約,守約方可按照定金罰則處理,也就是說買家違約的話,賣家可以沒收定金;賣家違約的話,買家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二是付了定金以后,雙方對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內容不能達成一致,而這些內容與履行合同有密切的關系,如不能協商一致,這時雙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賣家應當返還定金(不是雙倍返還)。但要注意的是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約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協商一致的內容應當根據誠信原則和交易習慣來確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條款造成的。
三是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沒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據定金合同或居間協議交給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約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賣家不能以自己沒收到定金為理由,主張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約束。
五、中介費支付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一、由第一家中介帶看房并簽了《看樓確認書》,但價格沒有談下來,后來看到這套房子在其他中介也掛牌,而且價格也能談下來,這樣通過其他中介成交。此時,第一家中介如果說你利用他的房源成交,要求付他傭金。實踐中,第一家中介主張傭金,鮮有法院、仲裁機構獲得支持的。
二、私自成交。買賣雙方為了節省交易成本,在通過中介促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后,避開中介,私下成交過戶。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誠信原則,損害了中介作為居間方的利益,跳中介后可能被中介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三、“飛單”,為了節省中介費用,中介業務員私下與客戶達成協議,不通過中介公司而是私自收取傭金,或者在第一間中介行簽了《居間協議》后,又跑到另一間中介行成交,這就是“飛單”。表面上看,客戶付出的費用減少了,但實際上風險很大。
六、因戶口問題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賣家賣房應當將戶口遷出,買賣合同中一般也會約定賣家交房前或者在交房后一段時間遷出戶口。戶口雖然不影響房產交易,但會影響買家落戶,如果買家買的是“學位房”,或者買房就是為了落戶,那么對房屋內的戶口情況一定要有詳細的了解,對賣家戶口遷出時間一定要有明確的約定,否則不能達到買房的初衷。
買家在戶口問題上一定要防患于未然,予以充分重視。建議考慮以下三個辦法:
第一個辦法是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不遷戶口的違約金。按照逾期遷出的時間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數額。但這種辦法的缺點是如果賣家拖延的時間較長,計算出來的違約金會較高,法院可能只會支持其中一部分,所以對賣方的制約力不強。
第二個辦法可將遷出戶口作為支付尾款的前提條件。即約定付尾款前,賣家應將戶口遷出,否則可以不付尾款,還可以追究賣家違約責任。買家可將尾款留得適當多一些,這樣對賣家的制約會更大。
第三個辦法是約定如果賣家逾期不遷戶口并且超過一定期限還不遷,買家可以解除買賣合同并追究場賣家違約責任。這對賣家的約束會更大,如果買家買房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落戶,采取這個辦法能有效制約賣家拖延時間拒不遷出。
常見二手房合同糾紛類型和解決方法就先介紹到這里,常見的二手房合同糾紛問題就是這些,如果人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采用文章中介紹的方式來解決。當然自己如果無法解決二手房合同糾紛問題,那么還是請法律界專業的人士來幫忙,才能更好的保護個人的權益。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只要雙方都能遵循行業行規、法律法規等,就不容易發生合同糾紛問題。
土巴兔在線免費為大家提供“各家裝修報價、1-4家本地裝修公司、3套裝修設計方案”,還有裝修避坑攻略!點擊此鏈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費領取哦~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