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怎么起訴流程
法律主觀:
除了一紙訴狀,還要有最重要的 證據 ,借款或者 欠條 憑證,借貸關系的證明,合同。如果這些都沒有還要起訴,需要合法的途徑獲取證據,收集證據,并且在對 債務人 起訴的情況下,要對債務人的財產情況有所了解。
法律客觀:
《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 起訴狀 ,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 訴訟 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 證人 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債務糾紛怎么打官司
法律分析:發生債務糾紛之后要打官司的幾個步驟:一、首先先進行訴前準備,還要確認債務人提出的履行的異議是否解決,要確定債務人是不是有足夠的資金償還債務,其次還要在自己律師的幫助下,去搜集有力的證據;二、訴訟保全,這一點是能保證能對債務人的判決迅速執行的關鍵點;三、訴訟繳費,既然是打官司,那么肯定是要繳納訴訟費和聘請律師的費用的;四、判決的執行,如果債務人拒不執行的,可以提出要求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對于欠錢不還怎么正確起訴?
起訴并不難,只是過程較為繁瑣復雜,根據本人日常辦案經驗,整理民間借貸糾紛訴訟指引如下,并附相關文書范本,以供參考:第一,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較遠,可以引用《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之規定,因雙方對于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而爭議標的為被告給付貨幣(即還款),那么接受貨幣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為原告起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起草《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等;(2)訴訟請求,寫明訴訟請求中的具體金額及其性質,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3)事實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時間、借款的細節和過程、被告還款情況、原告催款情況。
第三,準備證據材料,制作證據清單。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需提供《借條》、《律師函》、轉賬記錄、微信或短信聊天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證據要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時建議先電話咨詢當地法院立案庭,因為現在各地開始推行網上立案,如果需網上立案的,根據當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遞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雙方的主體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原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加蓋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信息或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戶籍證明;被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其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可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對方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沒有身份證復印件的,可以帶齊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開具《補充材料證明》,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對方微信號、支付寶賬號等信息,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的,則需委托律師代理,由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前往騰訊公司或支付寶公司調取對方賬號的實名認證信息,用于起訴)。起訴狀和證據材料都是一式兩份遞交給法院,若被告為多人的,則每增加一名被告,應再提供一份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會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
第五,案件受理費。對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是有司法成本的,起訴立案時需先向法院預交訴訟費,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減免,目前繳費方式也十分便捷,可以通過微信、支付寶掃碼或銀行轉賬等方式繳納。訴訟費最終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立案成功后,法院會一并出具《訴訟費繳費單》,務必在七日內按照指示繳納訴訟費,否則案件按照撤訴處理。
最后,關于是否委托律師,溫馨建議:如果金額較小,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可以由律師代書訴狀或自書訴狀,自己立案出庭;如果案情較為復雜則考慮委托律師全程代理,避免訴訟風險。
華麗的分割線 二更: 之前整理了民間借貸糾紛的立案指引后,沒想到獲得這么多贊同!同時,也有很多知友咨詢后續庭審應該如何準備和應對,鑒于此,我也整理了庭前準備和開庭需注意的事項,以供參考:很多人疑惑,案件立案后,就萬事大吉等開庭了嗎? 當然不是,立案只是案件進入訴訟程序的萬里長征第一步。一般而言,案件立案后,法院會生成案件的案號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送達給被告,并告知被告舉證期限和訴訟須知。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并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后續便是分配案件審理法官和排期開庭,確定開庭日期后,法院會郵寄(或電子送達)開庭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和地點。與此同時,如果被告有提交答辯狀或證據材料的,法院也會提前郵寄一份給原告,或者電話聯系原告到法院領取被告材料。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在立案后一個月左右向原、被告雙方送達開庭傳票,如果立案后很長時間都未收到法院通知,不妨聯系經辦法官詢問何時開庭。 收到傳票后,原告方就可以開始著手準備開庭的材料,做好庭前工作準備。一般而言,需要提前準備的開庭文件如下:案件要點、質證意見、法律法規、證據原件。1. 《案件要點》。庭審過程中,法官往往圍繞案件雙方爭議的焦點和需查明的要點進行詢問,例如在民間借貸糾紛中,法官往往會針對: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用途、借款具體交付、還款金額等情況進行詢問,建議將以上要點先行整理,方便庭審過程中快速回應法官的詢問,而不是等法官詢問時,才匆匆忙忙地翻材料。如果雙方存在多筆借款往來的情況下,建議將每筆借款的轉賬時間、金額等整理成表格,方便回應法官詢問,必要時可提交一份給法官參考,便于法官迅速了解案情,知悉我方的計算依據,加快庭審進程,也可給法官留下良好的印象。
2. 《質證意見》。顧名思義,是指對被告方及第三人提出的證據,就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以及證明力的有無、大小予以說明的意見。在被告庭前提交了證據材料的情況下,原告方務必仔細核察證據,并從證據的“三性”提出己方的意見,便于在庭審質證階段,快速地發表質證意見。當然,如果被告當庭才提交證據材料的,我們可以要求法官延期質證,庭后提交書面的質證意見。
3. 《法律法規》。一場訴訟中,除了證據之外,最關鍵的便是法律法規。一般情況下,當我們提出某項訴訟請求時,法官可能會詢問,該項訴訟請求的依據何在,此時,我們便可以準備好的法律法規條文回應法官,有理有據。
4. 《證據原件》。在法庭調查過程中,關鍵的一個環節便是核對證據原件,由于立案時我方提交的證據皆為復印件,因此在庭審過程中,需將證據原件出示給被告以及法官核驗。如果證據無原件,對待證的事實則非常不利,法官也無法認可證據的效力,所以務必保存好證據原件,并在庭審過程中出示。 準備好開庭文件,便可安心等待開庭,建議在開庭前1-2天再次聯系經辦法官詢問開庭時間和地點是否有變更,被告方是否有提交證據或補充證據。 庭審主要分為:庭審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合議庭評議和判決四個階段,其中較為重要的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一、庭審準備(一)宣布開庭 1、合議庭確定開庭的,審判長敲擊法槌,宣告開庭審理。 2、如當事人無正當理由缺席的,應宣布缺席審理及其理由。(二)告知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 1、宣讀法庭紀律 2、告知是否申請回避的意見。宣布決定后應詢問當事人是否服從決定,如不服從,告知其有復議的權利,但不影響庭審的繼續進行。二、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是解決案件事實認定問題,重點是爭議事實進行舉證和質證。 (一)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及理由原告訴訟請求,如果訴訟請求和訴訟理由無變更的,只需回答與起訴狀一致即可。 (二)被告進行答辯。被告答辯時,需認真聽清對方的答辯要點,并做簡單記錄,便于后續辯論時進行反駁。 (三)雙方當事人舉證質證 1、原告舉證被告質證; 2、被告舉證原告質證; 原告就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證據鏈的完整性、證明目的等依次明確發表質證意見。被告無故當庭才提交證據的,可以要求法官追究被告無故逾期舉證的責任,并可要求庭后給出合理的質證期限,再提交書面的質證意見。 3、原告被告相互發問。 (四)法庭調查階段的庭審小結 1、法官發問; 2、法庭當庭認定固定事實; 3、總結爭議焦點。三、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是在法庭調查的基礎上,雙方當事人運用證據及法庭調查的事實和有關法律規定全面系統地闡述自己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并對對方的觀點、理由進行反駁的過程。在辯論結束后,法官一般會詢問雙方是否有調解的意愿,能調則調。四、評議和宣判階段 1、合議庭評議; 2、宣判程序; 一般情況下案件都是擇日宣判,另行通知,具體判決結果需等看到判決書內容才知曉判決結果。 收到判決后,原、被告雙方都有權在15日內上訴,如果雙方均未上訴的,判決則生效,被告按期履行判決,未履行的,原告可徑直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寫在最后:看到這里,可能不少人對繁雜冗長的訴訟程序望而卻步,尤其是第一次訴訟,難免會擔心自己是否能應對如此復雜的程序。但是,程序的復雜是保證公平正義的前提,只要是合法的權益,無畏繁雜與費時,勝訴的天平終將向你傾斜,而且,每次訴訟是對“老賴”的不縱容,也是對法治之踐行。 三更: 鑒于《民法典》實行后,原《合同法》已經失效,遂對《起訴狀》進行了修訂,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也進行了相應的修正,民間借貸利率的計算標準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具體算法可參考以下文章,祝各位知友早日追回屬于自己款項!
欠款不還有欠條怎么起訴
法律分析:
一、民間借貸借款人不還怎么辦
1、到期直接開口
到期沒有還債的朋友,有可能是沒有能力還,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沒打算償還,但是不管哪一種,只要是忘了還錢,就可以拿著借條跟朋友明說。不管結果會怎么樣,都要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辦法。
2、看準時機當面要
這種方法要看機會行使,比如當大家在一起,而你剛好需要用錢,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場面,開口跟借錢的一方要,如今的人們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種情況下,而他又剛好能還的時候,一般就是比較好的時機。
3、反向借錢
這種方法其實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還錢的時候,可以跟對方說借錢來應一下急,而借的數目能與自己借出去的數目差不多自然是最好的了。如果對方想起還欠你錢,自動還了比較省事,但是如果對方不提還錢但是借錢給你,那么你就可以提起借錢給他的事情,然后就可以拿到錢了。
二、民間借貸不還怎么起訴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于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在起訴時,債權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證據要注意收集:有關債務方主體資格的證據、合同或協議、送貨單(一定要債務方簽收)、托運單、欠條及各種結算票據等,其他與該欠款有關的電報、傳真、函件等都應妥善保存。對于已收集到的證據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供。
對于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失或今后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于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同時,自己也要積極想辦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證據。
三、民間借貸中錄音證據的司法解釋和取證技巧
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重新規定了非法證據的確切含義,即《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但是,屬于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七十條規定的“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是有證明力的。要使該錄音證據成為判決依據,必須符合兩個條件:其
一,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錄音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當時沒有受到限制,是自覺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為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其
二,該錄音證據錄音技術條件好,談話人身份明確,內容清晰,具有客觀真實和連貫性,未被剪接或者偽造,內容未被改變,無疑點,有其他證據佐證。
1.錄音時間和地點的選擇
從有利訴訟的角度來說,錄音應盡早進行。越早進行,取證對象越無防備,特別是在初次交涉時,一般不會歪曲事實,這個時候的談話錄音價值最大。而在幾經交涉后,對方往往會從有利自身的角度進行敘述,或者持防備態度。
地點的選擇,也非常重要,應該盡量尋找比較安靜和不受干擾的地方,能夠獲得較好的錄音效果。
2.錄音器材
盡量選擇體積小、易隱藏、錄音時間長、音質高的設備。采訪機、錄音筆或帶錄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進行復制的。另外,電話錄音一般不如現場錄音效果好,在談話出現分歧時,取證對象如果不想繼續的話,可能會把電話掛斷,而在當面談話時,即使出現一些爭論也能夠繼續。
3.取證前的準備工作
準備好取證的事項和希望對方承認的事實。對談話內容作好準備,包括事先考慮好所提示的問題和對方可能的態度,應該如何誘導對方表態等。至于是否要事先約見,則應根據情況而定,徑直上門容易獲得“攻其不備”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況,如被對方拒絕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談話被中斷。
4.談話方式
既然是私錄,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讓取證對象察覺你是在錄音,所以神態、語氣都要自然,如果是認識的人,更要注意。
(1)談話過程中交代一下時間、地點,明確各方談話者的身份和與談論事實的關系,在交談時盡量用全名稱呼,以增強錄音的關聯性和可信度。
(2)注意與其它證據的內容相互印證,因為有其他證據佐證是錄音證據被采信的條件。
(3)談話內容不要涉及與案情無關的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挾口吻,否則可能會被認定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4)著眼于事實的敘述、承認或否認,不要糾纏于法律責任的爭論。
(5)注意控制談話時間,能問到希望對方承認的事實,說到要點即可。
5.必要時可以請公證機關公證錄音過程。
在開展證據公證的地方,必要時可以請公證機關公證錄音過程,確保錄音證據的合法性。
提示:在采取偷錄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證據時,應當盡量采用先進的錄制設備,在錄音過程中,盡量選擇雜音干擾少的地方錄制。在偷錄中,應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錄制時間,提示對方表明身份,增強證據的可信程度。
四、法院在處理民間借貸糾紛一般應遵循的10個原則
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2、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
3、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只返還本金。
4、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5、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6、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8、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
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9、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10、對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與案件有關的財產的,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財產為生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采用妥善的方式,盡可能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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