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打借條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
欠條 或 借條 是發生借款法律關系最直接和重要的 證據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打條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一定要核對好對方身份,要求借款人簽字一定要和 身份證 相符。 第二,最好寫清楚被借款人姓名,防止借據丟失,要求姓名與身份證相符。 第三,內容一定要表達清楚,如果有利息的,或附有其他條件的也要注明,以防日后產生糾紛。 第四,附還款期限的,要注意不要超過 訴訟時效 (2年)。
法律客觀:
《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借條是有法律效力的。借款欠條需要具備以下要件:
1、必須是能夠證明有欠債事實的內容;
2、必須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3、欠條的取得必須合法;
4、欠條到底是否有效,還要通過法庭的認可,被法庭采信。
認定欠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時需要從以下幾點確定:
1、出具欠條是否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否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2、當事人是否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3、出具欠條的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4、出具欠條的內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
5、雙方之間是否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
借條的訴訟時效問題如兆轎下:
1、如果借條上寫明了借款償還時間的:應在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到期后2年內到法院起訴,逾期起訴:法院受理后在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會駁回;
2、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期限:應在債權人(你方)要求對方還債后2年內起訴;
3、如果你方在還款期限到期后的2年訴訟時效內,曾經向對方請求償還債務、或者是向法院起訴或請求仲裁、或者是對方曾承諾還款:都可以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2年的訴訟時效從以上情形發生時起重新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族旦肆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遲唯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借條有法律效力嗎?有。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把欠款的原因、款數寫清楚,欠款人簽字,那么借條就具有法律效力。表達雙方的真實意思。就屬于書面證據,在法律上書面證據的法律效力要高于言詞證據。是很重要的法律憑證
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借 條(范文)
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借款約定于 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_____。雙方約定本糾紛由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條通常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卻常常因為出借雙方未規范書寫借條,而導致借條無效或法律效力薄弱。因此,建議大家學習如何規范地書寫借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說借條相對詳細,并且當事人智力正常,神智清醒的情況下簽訂的,法律效力相當于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借條注意事項
對于法律方面的問題,從來都是防范第一,補救第二。除了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大寫數字,千萬不要有差錯,另外還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
補寫的借條有沒有效
為避免補寫的借條無效,補寫借條時宜將下列內容寫入借條中:
1、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2、借款時約定的還款期限
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后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3、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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