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欠私人錢被起訴屬于民間借貸糾紛,屬于民事案件的一種。欠私人錢被起訴所產生的后果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法院判決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還款,判決生效后,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履行了還款義務。第二種,法院判決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還款,判決生效后,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不履行還款義務,原告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您好,對于 欠錢不還 被起訴會有什么后果這個問題的回答如下: 1、到了還款日期仍未還款的,若 借條 中約定了相應的 違約責任 ,如:滯納金等,最終 債務人 可能要承擔除本金、利息以外的 違約金 。 2、若 債權人 向法院起訴后經判決你仍不還款的,有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影響而被列入“黑名單”。這會債務人今后生活中的貸款、出行等行為帶來不便。 3、單純的 民間借貸 一般夠不上刑事責任,但若債務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則有可能會構成 詐騙罪 ,被追究刑事責任。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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