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三年,一般的欠條訴訟時效為三年,即當從欠條規定的時間截止后起算三年內欠條的訴訟時效就到期了。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寫了還款日期的欠條,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3年。沒寫還款日期的欠條,從出具欠條當天開始算,訴訟時效也是3年。
民法總則第19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寫了還款日期的欠條,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3年。沒寫還款日期的欠條,從出具欠條當天開始算,訴訟時效也是3年。
民法總則第19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欠條:欠條是當事人雙方在經濟往來中,以某種經濟結算的方式產生的一種債務關系,比如買賣、損害賠償、勞務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債權人出具的一種結算事實依據。
法律規定,欠條的法定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欠款日期的當日起算,對沒有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第二日起算。
從以上可以看出,區別在于沒有注明清償債務期限的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20年,但對沒有注明清償債務期限的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只有2年。
另外,法律對已經注明清償債務期限的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的規定都是一樣的(2年)。
二、欠條怎么寫,欠條書寫要注意什么細節?
欠條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字據,錢別人錢物立下字據就是欠條。寫欠條時,應該注意一些細節問題,以避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如下:
1、注意欠條不要空白間隙太大。
書寫內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條者填寫其他內容,或者將原內容裁去,在空白處重新添加內容,由此產生麻煩。
2、注意數字要有大、小寫。
寫借條時只有小寫,沒有大寫,小數點位置不準確,數字前頭有空格,或者大小寫不符,都會容易被持條者添加數字或修改,由次而引發糾紛。
3、注意要準確標明日期。
借條不寫日期一旦發生了糾紛,事實真相常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4、注意不要用易褪色的墨水書寫。
借條不宜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書寫,如用此寫,當遇保存不當、或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并為有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涂改留下可乘之機,制造麻煩。
5、注意要認真核對。
借條寫好后要反復核對,在找別人代寫或由對方代寫后,對字據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簽字蓋章,以免后悔。
6、注意內容要表達清晰。
借條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借給”寫成“借”等等,都極容易顛倒,是非難辨。
7、注意名字要全。
借條有姓無名或有名無姓,這對持條人來說要注意,可能會給寫條人留下賴帳的把柄。
8、使用同音同義字。
寫姓名不要用同音同義字、多義字代替,否則也是容易發生責任不清的糾紛。
9、注意印章要規范。
借條由他人代筆書寫或代簽名,而且只在借條上面按一個手印,如發生糾紛時很難認定責任。
10、注意還款時要拿回借條。
還款時,對方如一時找不到借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待日后憑依此據兌換借條,這樣不會留下隱患。
關于欠條的有效期,其實只要是在欠款沒有還清之前,那么就應該是有效的。而要是欠款還了,這種情況下欠款人一般也會要求銷毀或者退還欠款的。當然,如果在這方面產生了糾紛,而當事人選擇起訴的話,那么此時就需要注意欠條的訴訟時效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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