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不還錢法院怎么處理
一、欠債不還法院怎么處理 債務人欠款不還法院是不會主動介入這類民事糾紛的,只有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債務人時,法院才會按債權人的請求進行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二、欠債不還的法律責任 1、到了還款日期仍未還款的,若借條中約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滯納金等,最終債務人可能要承擔除本金、利息以外的違約金。 2、若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后經判決你仍不還款的,有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影響而被列入“黑名單”。這會債務人今后生活中的貸款、出行等行為帶來不便。 3、單純的民間借貸一般夠不上刑事責任,但若債務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則有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三、債權人起訴債務人的注意事項 解決此類糾紛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訴訟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其實,還有一種簡單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若您選擇了進行訴訟,那么應注意做好訴前的準備工作。 1、注意證據的收集 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不能,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人在起訴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說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如協議,合同,送貨單,提貨單,電話錄音等等。對于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另外,須注意對于收集的證據要及時,一般是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則,可能對方已超過舉證期限而不予質證。 同時,為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訴訟時效不應忽視 欠款糾紛,訴訟時效至關重要,如果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則將喪失勝訴權。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此類糾紛的時效一般為2年。具體時效的起算一般以權利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對于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而未主張權利的,建議債權人不要盲目起訴,應當尋找專業人士采取補救措施,如與債務人重新達成還債協議等等。
欠錢不還,法院會如何處理?
第一招:萬事先協商!
先將就一個以理服人!
遇到欠錢不還,首先可以盡量心平氣和地與對方友好協商,適當放寬還款條件,及時清償。如果對方的確有困難無法及時還款,雙方可以簽署《還款協議》,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并約定如果對方到期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簽訂這樣的還款協議,要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而還款協議一旦到期,債權人就可以依據協議條款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討債時間和金錢。
第二招:欠款催收函
向對方發出欠款催收函也是一種有效解決方法。
1、有效中斷訴訟時效:民事訴訟法規定,欠款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即在還款期限屆滿兩年內,債權人沒有向債務人催款,法院不再保護。但按規定,欠款催收函作為催款通知,具有中止訴訟時效的法律效力的,這樣可以延長訴訟時效,讓債權人可以靈活決定起訴時間。
2、欠款催收函表明債權人已經履行了相應告知、給予合理期限的義務:按規定,債務人逾期沒有還款,債權人一般應該履行通知義務,并給予合理期限,之后債務人仍未還款,才可以起訴債務要求還款。
3、欠款催收函是一種快速、實惠的欠款催收方式:欠款催收函是很正式的欠款催收方式,如果聘請律師出具更加專業的欠款催收函,會讓債務人更慎重地處理,可以有效提高還款的可能性。
第三招:訴訟
法律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如果已經嘗試了各種方式對方仍然拒絕還錢,那么只能選擇訴訟這條法律道路了。
但是提起訴訟之前,記得先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在提起訴訟的同時或事前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比如賬戶、房產、車子等,以防止對方轉移財產,保證當事人在訴訟獲勝后可以及時拿回錢款財物。
不過,這一步并非必要的流程,如果無法提供對方的財產證明,或者欠款金額不高對方有明確的償還能力,可以省去這一步。
之后就可以起訴立案了。
判決之后對方還是不還,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判決下來后,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拘留對方。
其實很多人覺得對方都沒錢,你起訴根本沒用,但去法院起訴大部分案件是有用的,況且真的就有人能查到對方轉移了財產,所以還是要先查證!
同時起訴時還是需要了解的一點,那就是訴訟時效。因為一般情況下債權訴訟時效是三年,在通過法律訴訟可以在法律上確定你的債權,就算是找不到債務人,拖欠你多久,只要是沒有償還完,都是可以一直追討。
那么在這些招式都使出來之前,還要做一件事,那就是給自己增加底氣——證據,證據在手才好繼續往下走!
那么關于民間借貸的證據有哪些?
首先欠條是證明借錢最直接的證據,但多數時候僅有欠條無法構成有力證據。
如果借錢金額較低,一般憑借欠條即可申請起訴。
如果借錢金額較高,就需要提供當時已經把錢款借給對方的證據,如果是線上轉賬,需要提供銀行憑條、微信或支付寶等等轉賬記錄;
如果是線下以現金方式借錢,則可打印從銀行提取現金的憑條。
其次需要主張債權的證據。
即收集曾向對方要過錢的證據,主要是防止債權超出訴訟時效。具體形式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寫下的承諾還款時間或還款計劃,也可以是曾多次向對方要錢的電話錄音等證明。
最后還需要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是為了達到最終能“要到錢”的目的。如果沒有對方的財產信息,那很有可能被對方以的確拿不出錢為由而無法拿回欠款,因此,收集對方的財產信息十分重要。
財產信息通常包括賬戶信息、房產、公司股權等等,但想調查這些信息對個人來說比較有難度,因此可以委托律師幫助出面調查。
法院執行欠款人沒錢還怎么辦
一、法院強制執行而對方沒有錢怎么辦 1、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話,只能中止執行。等對方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話,可以恢復執行。 2、《民事訴訟法》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欠錢不還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是怎樣的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綜上,當法院強制執行而對方沒有錢的時候,只能中止執行,等對方有財產可供執行時恢復執行,除此之外,小編還為大家補充了法院強制執行的具體步驟。如果你還有其他關于強制執行方面的疑問,歡迎到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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