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的人死了錢誰還?
欠款人死了債務該由繼承人償還。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死者的債務,由其遺產償還。償還之后,仍有遺產,剩下的由繼承人繼承。如果全部遺產不足清償債務,在用遺產償還之后,對剩下的債務,繼承人沒有代替償還的義務。當然,繼承人如果自愿為死者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那部分債務,法律也是允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欠款人死了債務該由繼承人償還。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死者的債務,由其遺產償還。償還之后,仍有遺產,剩下的由繼承人繼承。如果全部遺產不足清償債務,在用遺產償還之后,對剩下的債務,繼承人沒有代替償還的義務。當然,繼承人如果自愿為死者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那部分債務,法律也是允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人死了債務要家人還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人死了之后是否還需要家人進行還債是需要分情況進行考慮的,如果人死后有遺產,那么需要從遺產中進行償還債務。但是如果沒有遺產的話家人就沒有繼續償還的義務。下面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關于人死了債務要家人還嗎的相關法律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人死了債務要家人還嗎 債務人死亡后,債務一般由配偶或繼承人承擔。其他親屬,如父母,子女,如果沒有繼承財產的,不承擔責任。具體情況如下 1、死亡債務人的配偶,如果債務確定是夫妻共同債務,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一方去世后可以用遺產部分來清償這部分的債,不足清償的,不需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同時,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那么,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 2、死亡債務人的繼承人。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財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及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應當依法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二、債權債務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1、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蛘哂械谌颂峁5模瑐鶛嗳丝膳c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 2、調解法??上蛩诘氐娜嗣裾{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經調解達成協議后,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于簽訂協議后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3、仲裁法。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 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 4、訴訟法。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訴狀或口頭起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審審理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也可延長6個月;不服第一審判決的,當事人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第一審裁定的,當事人須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案件的二審審理期限為3個月。法院判決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5、申請支付令法。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申請先予執行法。先予執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決以前,為解決原告當前的生活等困難,先向被告執行一定財物的臨時措施。相關法律規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人死了債務要家人還嗎的相關法律規定。通過本文的介紹可以看出認死了之后是否需要家人繼續償還債務是需要分人死后是否還有遺產來進行考慮的。如果有遺產就償還,沒有的話就不用償還。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問。如果大家還有什么問題,可以咨詢律師。
負債的人死了誰還債
如果負債者死亡,則債務應從其遺產中支付。如遺產不足以償還,其債務不會過繼到親屬或其他人身上。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負債者死亡后,其債務應當從其遺產中償還。因此,一旦債權人得知負債者已經去世,他們可以向法院申請立案,要求查明負債者的遺產情況,并拿到相應的債務償還。如果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則剩余部分不需要親屬或其他個人承擔。值得注意的是,債權人的任何行為都不能迫使負債者的親屬或繼承人來清償債務。只有在負債者的遺產中找不到足夠的財產來償還債務時,債權人才可以放棄對遺產的追索,并視情況而定地尋求其他追索方式。
如果負債者沒有留下任何遺產,債權人應該怎么辦?如果負債者沒有留下任何遺產,其債權人的債務將無法得到償還。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需要進行評估,并確定是否值得通過其他手段來追討債務。如果債務金額較大,債權人可以考慮起訴負債者的繼承人或擔保人,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程序。
負債者死亡后,其債務應從遺產中償還,不會過繼到親屬或其他人身上。債權人在追索債務時必須遵循法律程序和規定,如有疑問應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七十八條 負債人死亡后,其債務應當從遺產中償還。遺產不足清償的,債務人的債務不得過繼到其親屬身上。債權人不能強制負債人的親屬清償死者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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