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死了貸款還是要還的,應當用其遺產來償還。一般來說,由擔保人和繼承人在繼承的的財產范圍內承擔,如果貸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財產也應該承擔。當然擔保還要看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如果借款人當初選擇的是無抵押貸款,既沒有提供抵押物,也沒有提供第三方連帶責任人,那么這筆貸款就不用償還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貸款通則》 第十二條 貸款展期: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貸款人決定。申請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展期的,還應當由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出具同意的書面證明。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未得到批準,其貸款從到期日次日起,轉入逾期貸款帳戶。
人死后銀行貸款要還嗎人死后銀行貸款還是要還的,如果所欠貸款有擔保,銀行會向其擔保人或擔保機構追償,所以,不要隨意給別人的貸款做擔保;沒有擔保,銀行會找死者的繼承人催收,尤其是死者有遺產留下,銀行有權要求將遺產優先還債,拒不還貸,銀行有權起訴至法院強制執行。
由上可知,并不存在人死債清的情況,不過,如果所欠貸款額度低,死者家屬不予償還,銀行也可能直接劃入壞賬。
一、人死了,貸款怎么辦?
首先,銀行違反了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的第四十二條第七條,對借款人違背借款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借款人的爺爺去世二十多年才來追款,銀行負有失職的責任,需要承擔一定后果。其次,需要了解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他的親屬或是其他第三方與貸款機構簽訂了連帶還款責任合同,有無貸款抵押。如果親屬第三方具有知情權,則親人去世后由親屬或第三方償還;貸款時有注明貸款抵押的,銀行有權收回抵押物品。擴展資料第三十八條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第四十條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息。對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應采取措施進行清收,或者協議責任。第四十二條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除按本辦法第四十一條采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其進行處罰:(一)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的;(二)簽訂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四)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五)超越或變相超越貸款權限審批貸款的;(六)授意借款人虛構情節獲得貸款的;(七)對借款人違背借款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八)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的其他情形的。參考資料: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二、貸款人死亡該怎樣處理貸款
兩年前,大伯通過關系跟信用社貸款了兩百萬。以大伯在城里的房子作為抵押。期間因為生意不順,足有18個月沒有還利息。大伯在過年前也收到銀行發來的書;要求拍賣房子嘗還貸款。不久叔父意外死亡。事后堂哥和銀行的有關人商量過,對方要求在一個月內還清所有利息再轉貸。可在一個月內堂哥他們沒有籌夠錢還給銀行。現在銀行準備拍賣房子了。大伯意外死亡,那他之前貸款應該由誰來償還?(大伯母親還健在,分別有三個兒子。)如果無力償還貸款和利息,是否一定要拍賣大伯城里的房子?(這是大伯唯一的房子。)貸款的一切事宜都是由大伯親身辦理,就連大伯母也不知道擔保人是誰,只記得在合同的第一欄是大伯簽名;第二欄是大伯母簽名的。
三、貸款本人去世了,貸款怎么處理
貸款應在貸款人死亡后由其繼承人或配偶償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丈夫或妻子死亡,存續方應對婚姻關系中產生的連帶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貸款人有遺產,那么在借款人死亡后,其債務原則上應以這些遺產償還。繼承者自付。拓展資料一、值得注意的是,《繼承法》沒有要求子女償還遺產1.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行償還。2.繼承人拒絕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不負賠償責任。第三十四條遺產的執行不得妨礙遺產人依法繳納稅款和債務。可見去了的人銀行貸款是由他的財產償還的,有擔保可以由擔保償還。3.債務人的死亡不能消除債務。這在中國的繼承法和相關法律中都有明確規定。債權人想要追討債務,首先要看債務人是否擁有財產,其次要看是否有無債務的擔保人。4.普通公民死亡后,有財產的,由其繼承人承擔債務;無財產或者繼承人拒絕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擔保法》第六條規定:“本法所稱擔保,是指擔保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5.此外,《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擔保責任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連帶擔保責任承擔擔保責任。”第十八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時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要求保證人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6.無論債務人是否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其債務均從其財產中解除。債權人應該如何償還債務?債務人死亡的,債權人可以從債務人的財產中取得報酬。《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的遺產應當依法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除繼承人自愿清償外,納稅和清償債務的數額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的實際價值。債務人的財產分割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繼承人按照繼承財產的比例清償債務。如果遇到債務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債權人可以請求監護人代管由監護人(即債務人)代管的債務財產,因此,最直接的理解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監護人償還,由監護人從被監護人的財產中清償債務,但實際上是債務人的錢,如果監護人拒絕付款,債權人可以將債務人告上法庭,監護人成為債務人的法定代理人。二、如果債權人死亡怎么辦?1.向死者配偶追討。第二十六條夫妻一方死亡的,尚存的一方應當對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您不知道死者及其配偶之間有協議在婚姻存續期間單獨保管財產,您可以要求死者的配偶付款。2.死者所負之債務,原則上以其遺產清償。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同時,也有償還債務的義務。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否則死者的債務應由其他繼承人清償。因此,你還可以要求死者的繼承人和家屬在繼承財產范圍內還清死者的債務。3.其他人愿意償還。
四、貸款人去世了房貸怎么處理
貸款人去世,由繼承人來選擇是否繼續還房貸。如果繼承人同意繼續還款,剩下的房貸直到還清為止。如果繼承人拒絕繼續還貸,則會視為房貸還款終止,但繼承人也會失去用本貸款所購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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