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是指各個責任人對外都不分份額,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承擔責任。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的部分為由而拒絕?!睹穹倓t》規定,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民法總則》和《擔保法》均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上述法律規定表明,連帶責任人承擔了連帶債務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負有連帶責任的人追償。根據連帶責任的過錯原則,連帶責任的承擔可按因侵權或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的一定比例進行劃分和判定,既可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也可承擔部分損失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七條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基本概念
什么是連帶責任,所謂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
特征
1. 它是一個整體的責任
2. 它給了被侵權人更多的選擇權
3. 它是一種法定的責任
《民法通則》130條:“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在侵權領域中有7種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規定了8種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賠償權利人在訴訟中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的,其他共同侵權人對被放棄訴訟請求的被告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不承擔連帶責任?!?/p>
《侵權責任法》第13條:“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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