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怎么辦 在債務糾紛中,雖然 訴訟時效 已經過了,但這并不意味著債權的滅失,債權人還是有獲得清償的機會。 (一)首先應該繼續起訴,債權人失去的只是勝訴權,但是債權人權利本身及請求并不消失。因此,即使超過了訴訟時效再去起訴,人民法院也應當受理。在訴訟的過程中,咋確定借款事實的前提下,如果債務人對自己并未注意債務的訴訟時效已過提出抗辯,債權人的實體權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二)其次應當催告債務人還款或者要求其確認還款,如果債務人是自愿還款的,債權人的受償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對方不能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債務人如果在經過催告后沒有還款但是在確認還款的文書上簽字,債務人簽字后就形成了“承諾”,這會導致一個新的債權債務關系產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債務人在還款協議上簽字并不意味著原來的債權的訴訟時效延長,而是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對于該協議所形成的債權適用于新的訴訟時效。 (三)最后還應當催告保證人并在欠款催收通知書上簽字,一般情況下因為債權人訴訟時超過了訴訟時效,主債權超過訴訟期間,保證人的保證期間也會過,但此時保證人如果愿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符合有關擔保合同的規定,就能夠構成新的 保證合同 的欠款催收通知書的條款設計符合一定要求。 各方當事人在約定借款事宜的時候,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還款期限。對于約定期限的情形,債權人需要在期限屆滿后再討債,如果沒有約定期限,則可以隨時討債。討債無果后,都可以起訴。 二、交通事故訴訟周期是怎樣的,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有多長 (一)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體無關的損失 (二)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顯的人身傷害, 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訴訟時效自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三)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隱性傷害 (四)對于經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訴訟時效,從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 按照損失的不同性質計算 (五)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結案或經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后,受傷人員出現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后遺癥的 所以,一般的 交通事故訴訟 時效,如果是與人身損害有關的,為一年,與人身損害無關的,為兩年。至于調解、有后遺癥的訴訟時效,至上述事項確定之日起計算。如果您還有什么其他需要了解的內容,您可以向的專業律師進行提問。 三、債務超過訴訟時效的救濟方法 (一)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 按照民法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執行力,并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將債務人的履行視為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事由,債務人履行部分債務意味著債務人對此筆債務的認可,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不論債務人是否意識到債權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二)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復(1997)4號文中指出,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雙方當事人在超過訴訟時效后達成還款協議的,視為對此筆債務的重新確認,債務人的還款意思表示可以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 (三)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釋(1997)7號文中指出,根據法律規定,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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