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 合同違約金 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一般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 合同法 》(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 ,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 債務 。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一、二款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通常情況來說,合同的違約金最高一般是不允許超過當事人實際損失的30%的。如果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當中關于違約金的約定是高于30%或者是低于30%比較多的情況,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對違約金進行相應增加或減少。
一、逾期付款每天違約金多少合法?
逾期付款每天違約金不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都是合法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根據是否有約定,分為不同的處理方式。
(一)雙方對逾期付款違約金有約定:根據合同自治原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計算方式,該約定不違反法律規定的,一般從其約定。
(二)當事人對逾期付款違約金沒有約定的,當事人沒有主張的不予支持;若當事人主張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違約金。
二、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1、關于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對違約金過高的進行調整,該意見明確是關于審理借貸案件的指導意見,在商事審判中是否可以參照適用存在爭議。
2、關于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違約金,該方式也是參照民間借貸的有關規定,在商事審判中適用也沒有明確的 法律依據。
3、關于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130%計算違約金,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但認定原告的利息損失就是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理由如上述似乎并不充分。
4、關于調整為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
5、現行的逾期貸款利率不具有可操作性。
6、法院主動對違約金進行調整沒有 法律依據。
貸款逾期的情況下,根據貸款時簽訂的相關條款,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但在司法實踐中,可能并沒有對違約金進行約定,國家出臺的相關法律中也沒有對違約金的標準進行明確認定,只是規定了違約金的上限不得超過多少。因此,具體的違約金支付情況應當由雙方協商決定,無法協商的可以訴訟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一、 違約金
違約金 可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
1、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2、約定違約金是指 合同 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于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二、合同法違約金標準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 違約責任 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三 、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違約金沒有規定的比例,違約金的比例規定要看具體的內容,當事人協商接受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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