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協議和三方協議和有什么區別
雙方協議和三方協議和有什么區別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明確畢業生就業三方權利義務的書面表述,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協議自動終止。雙方簽訂的協議主體是雙方,不涉及第三方,只要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三方合同是指甲方、乙方、丙方在一份合同上簽字認可,其中一方為見證方或中介方以保障雙方民事活動的順利實施。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 款以及相關條 款的效力。 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雙方協議和三方協議和有什么區別
法律分析:三方協議和兩方協議的區別是合同本質不同,三方協議書,三方是指畢業生、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所在院校。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雙方協議簽訂的主體是兩方,不涉及到第三方,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即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兩方協議和三方協議區別
兩方協議和三方協議區別一、兩方協議和三方協議區別
1、兩方協議和三方協議區別有兩個,分別是:
(1)主體不同。三方協議的主體是三方,即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而雙反協議即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兩方,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2)效果不同。雙方協議是勞動合同,訂立即有效,三方協議僅為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簽訂三方協議時需要注意什么
簽訂三方協議時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1、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2、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3、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1至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4、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5、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利;
6、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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