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合同協議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通知,是指當事人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將合同終止的有關事宜告訴合同對方當事人。協助,是指當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當事人在合同終止后對于了解到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第五百五十八條 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第五百五十九條 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摘要: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那么通常情況下,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終止后的效力是什么樣的呢?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別是什么?可能還有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可以通過本文又有基本的了解。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已經履行。
2、合同債務相互抵銷。
3、合同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4、合同債權人免除債務。
5、合同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6、合同解除的。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終止的效力是什么
1、合同權利義務消滅,未履行的合同義務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隨義務發生,并進入履行階段。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作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合同終止后,當事人的特定權利和合同的特定條款仍然有效。
(1)合同中的結算和清理條款仍然有效。
(2)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不因合同終止而消滅。
合同終止與合同無效有何區別
1、原因不同
合同終止是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又稱合同的消滅,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無效是指合同要件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條件,導致合同無效。
2、認定不同
合同終止是達到法定或約定的條件后而終止。而合同無效的認定需要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定。
3、溯及不同
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系發生將來消滅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被宣告無效后使合同關系發生消滅既往的效力,具備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別
1、適用情形不同
合同終止適用于繼續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適用于非繼續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系發生將來消滅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發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
3、權利專屬不同
合同終止權為非專屬權,可隨債權或債務一同移轉第三人;而解除權為專屬于債權人的權利,除可隨同債權債務概括移轉外,不得因單純的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而移轉給第三人。
3、發生條件不同
法定終止權因合同種類不同而發生原因各異,而法定解除權的發生原因一般為不可抗力及債務不履行的各種情形。我國《民法典》沒有合同終止的概念,也沒有合同終止的相關規定,故合同解除適用于所有合同。當它適用于繼續性合同時,則表現為合同終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說,我國《民法典》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終止,二者表現為種屬關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終止,但合同終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來使用。
合同終止有什么條件
合同終止有什么條件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是對其進行的分析:終止合同條件是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合同解除、債務相互抵銷、債權人免除債務等。合同終止不一定需要承擔,例如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終止的,不需要賠償,但一方當事人因他方根本違約,則需要賠償。
終止合同條件是: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合同終止是否承擔賠償:
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可以分別不同情況:
1.協議解除合同的,當事人在協議中免除了對方損害賠償責任的,協議生效后,不得再請求賠償。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擴大而沒有采取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一方當事人因他方根本違約或者經催告仍不履行義務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將來發生效力,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因違反合同受到的損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違約方應當支付受害方因訂立合同、準備履行合同和因恢復原狀而支出的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第五百五十九條
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哪些情況可以終止合同
可以終止合同的情況是:
1、清償,按照合同的約定實現債的目的的行為;
2、解除,包括單方解除和雙方解除;
3、抵銷,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
4、提存,我國公證機關可以負責辦理提存事務;
5、免除,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于一人,致使合同關系消滅的法律事實。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二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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