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成立方式不同,成立的地點也不同。1、一般承諾生效合同成立,所以承諾生效地點為合同成立地點。2、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3、當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確認書、合同書等書面形式的,確認書從簽訂生效時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時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合同簽訂地點,應該寫當事人實際上共同訂立合同的地點。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在同一個地方簽字,則可以將合同的簽訂地點確定為一方的住所地、合同的履行地、或者一方實際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條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三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最后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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