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買賣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與普通商品房相比,法拍房的確有比較明顯的自身優勢,但是走“捷徑”購房,置業者也會面臨諸多風險。那么,面對諸多隱患,購買者在競拍前要特別注意哪些問題?
鯨哥教您八大“避坑指南”
01查清房產的屬性
購房者在購買拍賣房前要查清楚該拍賣房產的屬性,包括房子的使用年限、能不能辦房產證、土地出讓的性質等。
02了解租賃情況
如果房屋有租賃情況,需要了解清楚承租人是在什么情況下簽的租賃合同、租期從什么時候開始到什么時候結束、租金是多少錢一個月、租金是如何交的等,這樣才能保護自己的權利。
03明確房產的產權共有情況
被拍賣的房子都是因為債務沒有還清,所以才被拍賣,購房者買的時候就要注意房產是個人所有,還是與他人共有,謹防房產涉及一房多債主。
04明確交易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法院明確告知:物業費、水電費、稅費、欠費全由買方出。為了避免暗藏的天價過戶個稅等費用,需要提前調查清楚,列出明細,再來進行房價綜合分析。
05明確是否能夠進行貸款
現在很多優質房源名義可貸款,實際操作難。必須提前和法院/銀行/擔保公司進行三方協商,確保能夠在規定時間放款。
06現場實勘,確保房屋質量
需要重點關注房屋內部質量問題,因為在法院委托拍賣機構進行拍賣時,通常只是對明顯的瑕疵進行簡單描述,對于房屋存在的其他隱秘或暫時不能顯現的質量問題都不會體現。購房者必須實地勘測,了解房屋真實信息。

07確保能夠清場,按時入住
現在很多被執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房屋被拍賣以后,想方設法不愿意搬離,雖然是法院強制執行拍賣,但是法院不負責該拍賣房源的清場和競拍者的入住。所以購房者必須要通過被執行人/現居住人/法院等多方進行提前協商,深度溝通,確保自己能夠入住。這個工作是非常具有難度的,但也是參與拍賣最重要的一環。
08實地考察,確定心理價位
購房者一定要對目標樓盤進行實地考察,對周邊同檔次物業的價位進行了解。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確定對房子的心理價位期望值,切忌一時沖動,以超出市場價的競拍價競得,因為如果毀約,購房者所交納的保證金可能會“縮水”,甚至“打水漂”。
看到這里,大家是不是對法拍房的配置更有信心了呢?雖然規避風險比較復雜和具有難度,但是這些重點我們只要做好,我們就可以安心撿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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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選擇通過調研是無風險無瑕疵的房源進行參拍,是能夠規避風險和安心撿漏的。值法拍房的風險有原房主的身份風險、不能落戶的風險、無法馬上入住的風險、補繳費用的風險。現在買法拍房要查看是否有多頭債權、多次抵押、多方查封、是否有惡意租賃、是否有高額欠費、是否戶籍易遷入難、是否暗藏的天價過戶個稅等問題才行。如果有問題可能買了之后很難入住騰房。

法拍房的風險及注意事項如下:
1、多頭債權,多次抵押,多方查封。
很多“法拍房”的業主(被執行人),往往有多頭負債,甚至資不抵債,否則也不會淪落到房產被強制拍賣的地步。比如他在長沙有負債,房屋就被長沙的法院查封,他同時又在株洲有負債,可能又被株洲的法院查封了;除此之外,他可能還有民間借貸和高利貸,這種個人與個人的債務關系,是最難理清的。

2、惡意租賃,拍房易交付難。
買到毛坯或者是空置房還好,如果里邊還有人住,這就需要清場才能交付了。很多的司法拍賣公告里,明確寫了“法院不負責清場和交付(騰房)”;即便是法院承諾負責騰房,也是困難重重。
3、相關欠費全由買方出。
“法拍房”稅費的特殊性在于:轉讓和受讓兩家的稅費都是由買受人一人承擔,所以,和買二手房一樣,你得搞懂該房屋是否“滿5唯一”,否則除契稅外,要支付個稅;另外,該房屋前業主拖欠的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寬帶費、有線費等欠費,均由買受人負責承擔,如果惡意拖欠多年,加上違約金,也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4、戶籍遷入難,學區沒保障。
現在除非達成協議,否則法律并沒有條款,可以強制遷移戶口,如果原房主戶籍占用,特別是某些學區房,你是無法享受到的。
5、暗藏的天價過戶個稅。
如果該房產在此前還有過“非夫妻直系親屬之間贈與或繼承”的交易方式,那么再次過戶會產生20%的個人所得稅。
買房子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買房對于每個人而言都是人生大事,許多細節都不能忽視,特別是在如今房價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對于許多家庭而言,買套房子需要投入全家人大半輩子的積蓄,因此大家必須要謹慎對待,尤其是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那么買房子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一、買房子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1、必須使用規范的購房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逐條進行填寫;2、購房者不要隨意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訂購協議書,也不要隨意向開發商支付訂金,因為這不是買房的必經流程,且訂購協議書的權利義務是不平等的,對購房者不利;3、認真查看合同中的每一項內容,檢查合同是否明確了交房時間、違約責任等內容。
二、購房合同簽訂的三大陷阱
1、房屋買賣合同一般使用的是房管局統一印刷的規范合同文本,但許多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只是將內容填寫進去,放松了警惕,導致有些不良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上做手腳,如將違約責任的百分之幾改成萬分之幾,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違約款相差了將近三十倍。
2、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空白條款是房屋交易雙方用于填寫特殊說明的地方,但有些開發商會告知購房者空白的地方無須填寫,這樣開發商就能在空白的地方做手腳,因此如果購房者沒有特殊的說明,應在合同的空白處劃一道豎線。
3、開發商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會通過模糊的詞語逃避自身責任,如交房日期,因此購房合同中的交房時間一定要精確到年月日,如果所購房屋是精裝房,還需寫明所用材料的品牌及型號。
總結:買房子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希望能夠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們。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必須要仔細閱讀每一項條款,如果出現有漏洞的地方,應及時進行補充。
買賣合同審查要點及其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第一,審查合同主體,不只是要審查合同主體是否適格。還要看供方有無供貨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如是審查需方,需看有無付款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注意供需雙方都要核對清楚。第二,審查買賣標的物(貨物)的基本情況。看是否有產品名稱故意不寫全稱,混淆產品品種;或供方不寫產品牌號和商標,想達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寫產品規格型號,企圖交貨蒙混過關;還有的供方不寫生產廠家,想用價低的檔次差的產品供貨。第三,審查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為避免合同雙方簽訂者對產品數量或計量方法故意約定為本企業的標準或計量方式。應注意產品的數量應以國家統一的標準計量單位表示,沒有統一計量單位的,產品數量的表示方法由雙方確定,但必須具體明確,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計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應對雙方使用的計量方法作出具體解釋,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體包括的產品數量是多少。看是否供方不寫隨機備品或配件工具的數量。防范方法是要寫清隨機備品數量。并將上述用品的供應辦法、時間也寫清楚。第四,審查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這在買賣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是不寫質量標準;成套產品的,不寫附件的質量標準;看樣訂貨的,不封存樣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七條 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對話方式作出的,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為受要約人所知道;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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