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根據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者當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這兩種情形都是逾期時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4條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則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當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這兩種情形都是逾期時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合同無效的情形:1、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詐人因欺詐行為發生錯誤認識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產生的。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謂惡意串通,是指當事人為實現某種目的,串通一氣,共同實施訂方合同的民事行為,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損害的違法行為。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也稱為隱匿行為,是指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的行為來掩蓋其真實的非法目的,或者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內容上是非法的行為。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在法律、行政法規無明確規定,但合同又明顯地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時,可以適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確認合同無效。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約目的、訂約內容都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分析:無效合同本身就是無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解除一說。合同無效的情形: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
(1)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3)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因生理性醉酒導致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不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4、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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