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一人自行訂立合同;
2、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約、承諾的合致意思重復)
3、合同的客體不確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給付;
5、須經批準/登記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準/登記手續;
6、法律規定或者是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合同無效的情形
一、合同無效的情形會有什么?
合同無效的情形會有以下幾點: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只有在損害了國家利益時,才屬于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并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二、合同無效錢要退還嗎
合同無效錢要退還的,如果因合同取得了財產的,取是財產的一方要退錢,如果不能返還財產的,要折價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三、合同無效和合同解除一樣嗎
合同無效和合同解除不一樣,其區別如下:
1.從發生原因上看,合同無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有效的條件,合同關系不應該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滅已經有效成立的合同。
2.對于無效合同、特別是故意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道德的合同來講,應該當然無效,即使當事人不主張無效,有關國家機關也應主動干預;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適用合同自由原則,即使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當事人不行使解除權,國家也不必干涉。
3.無效合同的確認權歸仲裁機關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無效是國家行為;而合同解除則往往由雙方當事人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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