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應該如何約定爭議處理條款
在合同中應該如何約定爭議處理條款在合同中應該由當事人協商一致約定爭議處理條款。當事人可以約定在發生爭議后,由當事人協商處理;由第三方調解處理;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應該怎么制定合同條款
當事人制定合同條款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制定,也可以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行擬定。只要是基于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擬定的合同,并且合同內容不違法法律法規、不違反公序良俗,當事人簽訂后就是 合法有效的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 合同的內容 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在合同中應該怎樣約定爭議處理條款
在合同中可以約定的爭議處理條款為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雙方還可以約定管轄的法或者還是仲裁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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