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違約責任有哪些規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替代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第五百八十二條 【 瑕疵履行違約責任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違約責任取決于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
(一)違約責任取決于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且約定優先。
所以,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并明確違約金具體數額的,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按照法律規定處理,如:支付定金一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收取定金一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程度分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可以要求違約方按對方所受損失進行賠償;違約金過高的也可以請求減少賠償金額。
(二)退房違約金的協議
1、關于開發商是否支付違約金以及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比例問題,要查看與開發商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相應條款,一般在該合同中都會有明確約定,那么您可依據本合同及開發商違約事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支付未履行合同的違約金。
2、至于退房協議的條款約定,沒有統一格式,應一次性將雙方權利義務約定清楚,并約定如果在退房過程中開發商未按照協議履行退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這樣對您的權益可以實現有效保護。
3、綜上,開發商在第一次違約時,應支付您違反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金,如在今后退款的過程中出現違約情形,仍需向您支付違約金。
三、合同違約責任包括哪些
(一)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也稱為實際履行,即按照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義務。繼續履行是違約責任的一種形式,能夠使債權人盡可能實現其利益,避免賠償損失計算的困難,強調了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具有國家強制性,不是單純的合同義務的履行。
(二)采取補救措施
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債權人可以考慮采取一些補救措施,主要包括修理、重做、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
(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時運用較為廣泛的一種責任方式。行為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對方損失時,行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以彌補其損失。
(四)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違反合同時可以采用的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之一,在一方違反合同時,當事人可以根據合同中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五)支付定金
接受定金以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按照定金罰則予以處理。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的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的責任形式,也可以 約定違約責任 的范圍及損失的計算方法。具體表現在當事人可事先 約定違約金 的數額、幅度,可以預先 約定損害賠償 額的計算方法甚至確定具體數額,同時也可以通過設定免責條款限制和免除當事人可能在未來發生的責任。但是,違約責任可由當事人約定,并不是說當事人 未約定違約責任 的,不發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違約應 承擔違約責任 ,這是法律賦予 合同的效力 ,即使當事人未在合同規定違約責任,違約方也須依法律的直接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之間約定的違約責任應當限定在法律允許范圍之內。為了保障當事人約定的違約責任條件的公平合理,法律也要對其約定予以干預。如果約定不符合法律要求,也將 被宣告無效 或被撤銷,從而適用法定的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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