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要寫什么文書
律師法律文書是什么 1、律師文書,也稱律師實務文書,是律師從事律師業務活動所代書或自用的法律文書的總稱。律師在各項法律服務工作中,都必須制作相應的法律文書,或為當事人代書,或以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出具文書,憑借律師法律文書,參與各項法律服務工作,以實現維護法律、維護有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2、律師文書雖然是律師實務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書,但是嚴格說來,文書本身的主體卻不完全是以律師為主體的。換句話說,律師在從事的各項業務活動中,所使用的法律文書,大部分是以有關當事人為主體的。而律師主要是根據事實和法律,以及當事人的意愿,為有關當事人擬寫一定的法律文書。 律師的任務是代書。其性質屬于律師給予當事人的法律幫助和服務。所以說律師文書有相當一部分是要以當事人為主體的,包括國家機關、法人、其他組織和公民個人。當然,律師文書也有一部分是以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名義制作的文書,直接表示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主張和意見。應當說明的是,律師的代書工作,并非簡單的代筆。文書中反映當事人的意思,也并非當事人要怎么寫,律師就怎么寫。如果律師只是當事人的簡單的傳聲筒,就起不到給予當事人以法律幫助的作用了。律師為當事人代書有關的法律文書,同樣應該體現“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達到保障國家法律的有效實施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目的。 3、律師在參與各種訴訟與非訴活動中能夠書寫以下文書:律師參與刑事訴訟活動文書 1、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委托協議 3、刑事案件辯護委托協議 4、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協議 5、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請書 6、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 7、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書 8、刑事自訴狀 9、刑事附帶民事訴狀 10、刑事答辯狀 11、刑事自訴案件反訴狀 12、撤回刑事自訴申請書 13、刑事上訴狀 14、刑事抗訴請求書 15、刑事申訴狀 16、立案監督請求書 17、提請收集、調取證據申請書 18、通知證人出席申請書 19、回避申請書 20、回避復議申請書 21、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書 22、延期審理申請書 23、重新鑒定、勘驗申請書 24、不服不起訴決定申訴書律師參與民事訴訟活動文書 1、民事授權委托書 2、民事委托代理協議 3、民事起訴狀 4、民事答辯狀 5、民事反訴狀 6、民事上訴狀 7、民事再審申請書 8、民事撤訴申請書 9、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 10、不公開審理申請書 11、延期審理申請書 12、調查收集證據申請書 13、保全申請書 14、訴前保全申請書 15、保全擔保書 16、證據保全申請書 17、先予執行申請書 18、先予執行擔保書 19、認定財產無主申請書 20、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申請書 21、宣告失蹤申請書 22、宣告死亡申請書 23、支付令申請書 24、支付令異議申請書 25、公示催告申請書 26、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申請書 27、強制執行申請書 28、執行和解協議書 29、執行異議書 30、復議申請書 31、訴訟管轄協議書 32、管轄異議申請書 33、回避申請書 3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35、承認外國法院判決申請書 36、緩、減、免交訴訟費申請書
律師辦理行政案件文書 1、行政復議申請書 2、行政復議答辯書 3、行政起訴狀 4、行政答辯狀 5、行政上訴狀 6、行政再審申請書 7、代理行政訴訟授權委托書 8、行政訴訟委托代理協議 9、行政案件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 10、保全證據申請書 11、延長期限申請書 12、回避申請書 13、復議申請書 14、行政案件撤訴申請書律師參與海事訴訟活動文書 1、海事起訴狀 2、海事答辯狀 3、海事上訴狀 4、訴前扣船申請書 5、訴訟扣船申請書 6、拍賣船舶申請書 7、海事強制令申請書 8、海事證據保全申請書 9、海事事故調查表 10、完成舉證說明書 11、代位求償變更當事人申請書 12、追加油污損害共同被告申請書 13、支付令申請書 14、公示催告申請書 15、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申請書 16、擔保函 17、設立油污損害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申請書 18、異議書 19、債權登記申請書 20、船舶優先權催告申請書律師辦理國家賠償案件文書 1、行政賠償申請書 2、行政賠償協議書 3、行政賠償起訴狀 4、行政賠償上訴狀 5、司法賠償申請書 6、司法賠償復議申請書 7、請求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做出賠償決定申請書律師參與證券法律業務文書 1、發起人協議 2、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 3、律師工作報告 4、上市公司章程 5、股權轉讓協議律師參與勞動爭議案件文書 1、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2、勞動爭議調解協議書 3、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4、勞動爭議仲裁答辯書 5、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6、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 7、先予執行申請書律師參與仲裁活動文書 1、仲裁授權委托書 2、仲裁委托代理協議 3、仲裁協議書 4、仲裁申請書 5、仲裁答辯書 6、仲裁反訴書 7、仲裁保全措施申請書 8、仲裁保全擔保書 9、執行仲裁裁決申請書 10、撤銷仲裁裁決申請書 11、指定仲裁員函律師從事其他法律服務文書 1、代理非訴訟事務授權委托書 2、非訴訟事務委托代理協議 3、鑒證申請書 4、拍賣委托書 5、財產留置通知書 6、財產留置異議書 7、債務追償催促書 8、贈與書 9、遺贈書 10、遺囑 11、收養協議 12、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 13、財產分割協議 14、財產約定協議 15、調解協議 16、遺贈扶養協議書 17、控告狀 18、減刑、假釋申請書律師從事法律顧問工作文書 1、聘請法律顧問合同 2、法律意見書 3、法律建議書 4、資信調查報告書 5、律師見證書 6、律師催告函 7、授權聲明 有問題需要溝通解決,要是對于其中內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進一步了解,建議您及時尋求網在線律師的的幫助。
申請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條件?
申請公示催告的條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公示催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申請主體申請主體必須是依法享有票據權利的最后持票人。最后持票人又稱失票人,是指喪失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簽發票據的發票人是否可以作為公示催告申請人,我們認為應根據不同情況來確定。發票人簽發的票據未交付受款人之前遺失,應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因在這種情況下的發票人,也是該票據的合法權利人,不應把他理解為債務人。如果發票人簽發的票據已交付受款人后遺失,該發票人已是票據債務人,不能申請公示催告。(二)申請原因申請原因必須是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除此之外的原因,不能申請公示催告。(三)利害關系人處于不明狀態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關系人處于不明狀態,是申請公示催告的前提條件。因為。如果與票據上的權利有利害關系的人是明確的,這就不需要申請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據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謂利害關系人不明,是指與申請事項有權益關系的人有無不明,或者該利害關系人是誰不明。(四)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按照《民事訴訟法》第193條的規定,當事人應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機構所在地或票據付款人的住所地。法律規定以票據支付地為法院的管轄地,是便于人民法院審理,便于申請人申請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
法律主觀:
公示催告程序是發生在票據行為當中的,一般在票據的權利人喪失,例如遺失,損毀等情況下,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票據無效的制度。一、公示催告程序是什么意思公示催告是票據權利人在喪失票據后申請法院宣告票據無效,從而使票據權利與票據分離的一種制度。其程序一般包括:(1)喪失票據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常為付款地法院)提出申請。為此應提交票據繕本或開列票據所記載的事項,并說明喪失票據的情況,請求法院為公示催告。(2)法院就申請進行調_,決定是否進行公示催告。申請不成立則裁定駁回。(3)法院進行公示催告。公告應以一定方式進行,一般載明:申請人、申請內容、持有票據的人在一定期間內向法院申報權利,否則權利則喪失等等。(4)作出決判。規定期內有人主張權利的,如他與喪失票據人無爭執,公示程序即行結束。如爭執不下或期內無人申報權利,法院則作出除權判決。即以判決宣告票據無效。公示催告申請人即喪失票據者即可憑除權判決對于票據債務人行使權利。二、公示催告的適用范圍1、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的事項。中國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有支票、匯票、本票三種,另外《公司法》還規定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權判決。2、依照法律規定的其他事項。三、公示催告的界定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確的利害關系人在一定期限內申報權利,到期無人申報權利的,則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作出除權判決的程序。從性質來看,公示催告程序屬于非訟程序。適用這一程序并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因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發生的糾紛,而只能確認申請人申請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內無人申報權利這一事實。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請人根本無法知道有無利害關系人,更不知道利害關系人是誰,因此,公示催告案件也就沒有明確的被告或者被申請人。一旦明確了利害關系人,公示催告程序就因失去了存在的基礎而必須終結,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第218條第1款的規定,從案件范圍來看,公示催告程序僅適用于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的案件以及法律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項。不能背書轉讓的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的案件以及不屬于法律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事項,都不能適用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在具體的審理制度上具有明顯不同于訴訟程序及其他非訟程序的獨特性。主要體現為:1、公示催告程序由公示催告和除權判決兩個階段構成。2、公示催告程序的兩個階段均由申請人申請啟動。3、公示催告程序的兩個階段可以由兩個不同的審判組織進行審理。4、公示催告程序主要適用書面審查和公告的方式進行審理。公示催告程序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為滿足社會經濟生活的需要而逐漸發展起來的。這一程序主要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功能:(一)維護失票人的合法權益;(二)對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進行救濟;(三)確保票據流通的安全。依據申請人的申請,法院以公告的形式,催告利害關系人在一定期間申報權利.否則法院將作出除權判決.使喪失的票據權利消滅.使喪失票據的人恢復票據權利的一種非訴訟性司法程序和票據等有價證券喪失時的救濟方法。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公示催告是我國的一種法律程序,就是指票據權利人在喪失票據后申請法院宣告票據無效,從而使票據權利與票據分離的一種制度。
法律客觀:
一、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據持有人之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關系人在一定期間內申報權利,如果逾期無人申報,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作出除權判決的民事訴訟程序。就其性質而言,是非訟程序。其要解決的是兩個問題,一是除權,即解除票據的效力,又叫票據失權;二是確權,即確定申請人享有票據上的權利。二、適用范圍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項,適用本章規定。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寫明票面金額、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和申請的理由、事實。因此,其適用范圍為:1、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的;2、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項。三、止付與公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內發生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四、公示催告期限票據轉讓的法律效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應當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終結。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如果支付人收到法院的支付通知后,仍進行支付的,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即其支付行為不能導致債的免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利害關系人應當在公示催告期間向人民法院申報。人民法院收到利害關系人的申報后,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請人和支付人。申請人或者申報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五、除權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沒有人申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無效。判決應當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即有兩個條件:1、公示催告期間屆滿,沒有人申報權利,或者有人申報權利,但被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申報;2,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請求法院作出除權判決。必須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法院才能作出除權判決。六、對利害關系人的權利救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的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在判決前向人民法院申報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判決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起訴。七、審理人員適用公示催告程序審理案件,可以由審判員獨任審判;判決宣告票據無效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八、結案方式特殊以裁定方式終結公示催告程序,適用于三種情況:1、在公示催告期間有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2、公示催告期限屆滿后,申請人在法定期間內未申請法院作出除權判決;3、在公示催告期間,申請人撤回申請的。九、本程序一審終審,不得上訴。十、收費標準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標準》的規定,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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