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法律分析:生效日期有明確規定的,其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的簽訂日期;沒有明確規定的,應注明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且合同任何一方都必須簽署日期。業務資質證明:每份合同都應附上對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副本須為最新年檢并且為原件復印,再復印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簽訂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般情況下,除考慮一般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簽訂消防安裝工程施工合同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包括:
1、質量條款不應采取主觀標準
質量條款通常包括 “質量等級”、“驗收標準”、“特殊標準”的約定。關于“特殊標準”,曾經有一個案子,合同中約定要達到國外某專家認可的標準,這就給施工企業帶來了很大風險,因為這個標準是一個主觀標準,不確定的、無法預見的。對此,我們在施工合同簽訂時要防止這種情況的產生。
2、多種方式結合約定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條款應當通過結合“文字描述”、“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界面劃分”多種方式進行約定。“界面劃分”較多的發生在工程總承包領域,工程總承包單位將土建、安裝、鋼結構分包給不同單位施工時,各分包單位之間的界面劃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總承包往往存在邊設計邊施工的情形。
3、違約責任應當約定具體
違約責任的約定方式有:“概況性約定”、“具體約定”兩種方式。建議對于主要義務分別做具體的約定,不要使用概況性約定。
此外,違約責任條款還要明確具體的責任方式,比如違約金的計算、違約行為與施工企業權利的銜接等。
二、簽訂合同要注意的事項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這是每一個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當事人是合同的主體。合同中如果不寫明當事人,就無法確定權利的享受和義務的承擔,發生糾紛也難以解決。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沒有標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關系無法建立。
3、質量。合同中應當對質量問題盡可能地規定細致、準確和清楚。國家有強制性標準規定的,必須按照規定的標準執行。如有其他質量標準的,應盡可能約定其適用的標準。
4、價款或者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是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所付代價的貨幣支付。有些合同比較復雜,貨款、運費、保險費、保管費、裝卸費、報關費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費用,由誰支付都要規定清楚。
5、履行期限。履行期限直接關系到合同義務完成的時間,涉及當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確定合同是否按時履行或者遲延履行的客觀依據。工程建設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從開工到竣工的時間。
6、履行地點和方式。履行地點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和對方當事人接受履行的地點。履行地點也是在發生糾紛后確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轄的依據。
7、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促使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使對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證合同履行的主要條款。為了更加及時地解決合同糾紛,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如約定定金、違約金、賠償金額以及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
8、解決爭議的方法。解決爭議的方法指合同爭議的解決途徑,對合同條款發生爭議時的解釋以及法律適用等。
包工包料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包工合同注意對工程的真實性、可靠性及發包人的資信情況進行了解,合同明確寫明單項承包工程名稱和范圍、施工準備、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工程質量和檢驗、價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設備供應、竣工驗收與結算、違約責任及索賠、保修責任等條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條
承攬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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