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的要約失效
哪些情形下的要約失效下列情形下的要約失效:受要約人接到要約后,通知要約人不同意與之簽訂合同;要約人撤銷要約;受要約人未在承諾期限內承諾;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要約被拒絕;
(二)要約被依法撤銷;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第四百七十七條
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對話方式作出的,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為受要約人所知道;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要約失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要約失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以下情形要約失效:
1、要約被受要約人拒絕;
2、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的,要約失效;
3、受要約人作出的承諾對要約進行實質性變更;
4、法律規定的其他要約失效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四百七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要約被拒絕;
(二)要約被依法撤銷;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要約失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要約失效,即要約喪失其法律效力,要約人和受要約人均不再受其約束。要約存在無效的情形,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一)要約被拒絕;(二)要約被依法撤銷;(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要約被拒絕;
(二)要約被依法撤銷;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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