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勞務合同范本書寫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工程勞務合同范本書寫注意事項:1、承擔具體施工任務的開始、完成時間;2、材料、機械的影響;3、社會因素的影響;4、零工的計算;5、工傷事故的責任分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簽勞務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哪些事項
簽勞務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哪些事項法律分析:
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社會保險約定。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有: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2、勞動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簽定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如下:一、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合法;二、一年期合同試用期不能超60天;三、工作內容、勞動條件應細化;四、掌握必要的相關知識;五、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六、掌握相關細節。簽訂勞動合同前,應仔細閱讀關于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衍生問題:
怎么續簽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他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向對方發出《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及時與對方進行協商,依法續訂勞動合同;2、續訂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已有較大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簽訂勞務合同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法律分析:簽訂勞務合同時的注意事項有:
1、首先應該注意勞務主體的派遣單位、以及被派遣單位的名稱、住址等相關信息;
2、其次注意合同規定的內容是否與面試時告知的內容一致,不一致的,可以拒簽簽訂;
3、最后注意合同的勞動合同期限、工資待遇、休息休假等內容。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跟中介簽勞務協議有什么注意事項嗎
在簽訂勞務中介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首先,勞動者要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其次,工作內容應約定明確;再者,勞動報酬應該明確;最后,要注意試用期的問題。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勞務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人身意外保險的保險約定、不要簽空白合同以及勞務中介合同蓋章后,雙方各保管一份。
一、勞務中介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案 例之一:張某家住北京海淀區附近,她到離家很近的一個連鎖超市應聘就職。過了一段時間,公司將她調到遠郊大興的連鎖店工作,因而產生糾紛。因合同 上只寫了張某要在北京工作,使這起勞動爭議案的焦點是合同約定的工作具體地點不詳,導致敗訴。案例之二:趙某應聘某汽車廠擔任總裝調試工,這是技術活兒, 工資較高;后來,企業將他調到一個非技術的低薪崗位,他不愿干,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后,合同上寫的是擔任“操作工”,這是一個范疇很廣的工種,沒有明確具 體的工作性質,導致爭議敗訴。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 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么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板的口頭承諾。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資 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諾他每月能拿到兩千多元的工資。工作幾個月后,小李拿到的還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產生糾紛。最后,因老板口說無憑,小李沒有得到他 希望的報酬。 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采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二、工作簽合同注意事項是哪些?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 簽訂1年合同的 ,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簽訂3年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 有的企業簽訂1年的合同,但是試用期也是3個月,明顯是不合法的。 試用期工資、轉正后的工資應該在合同中寫明。一般來說:試用期間工資為轉正工資的80%,試用期間不得按照公司意愿決定入職人員工資。 有的公司為偷稅,每個人的工資都寫成基本工資(即所在城市的最低標準),這樣是違法的,一旦產生合同糾紛,那么賠率是按照的合同上寫明的基本工資來計算,不利于保護員工自身利益。 合同上應該寫明每個月何時發放工資,企業不能拖欠、拖延職工工資的發放五險一金的購買比率,每個月扣多少錢; 有的合同上很隱晦,不會直接寫出來,買的標準就按照最低標準來購買這個應該要提前咨詢公司,以免后期購買出現問題職員自己吃虧上班時間規定: 比如說早上幾點上班-中午幾點下班; 下午上班時間-下午下班時間。 一般企業規定的上班時間都是8個小時加班福利:加班工資如何計算,是否有車補、餐補等。 有的合同中不會寫明具體支付多少,一般都是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比如說周末加班換調休,晚上加班算餐補、車補,或者晚上加班累計時間也可調休等勞動法年假規定: 10年以下工作經歷,年假5天;10年以上工作經歷:年假15天。 一般企業都會按照這個執行,少數企業會無視勞動法,按照員工到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來計算年假,這種是完全違法的。 婚假規定:正常婚假,晚婚婚假要增加多少天; 產假規定:正常產假,晚育產假要增加多少天; 病假規定:請病假怎么扣工資; 婦女權益要放婦女節多少時間,每個月例假有何規定(大公司會給予一天特殊假) 我國《民法典》勞動合同編的立法宗旨就是,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我們在簽訂勞務中介合同時,應更加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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