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三方協議違約怎么處理
應屆生三方協議是指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校三方簽訂的就業合同。如果出現違約情況,首先需要查看協議中的違約條款,然后根據相應規定進行處理,可能需要支付違約金或承擔其他后果。
應屆生三方協議在就業市場上得到了廣泛應用,但仍然存在違約的情況,例如畢業生未如期入職,用人單位未如期提供職位等。這種情況下,需要查看協議中的違約條款,通常協議中會規定諸如違約金、賠償等后果。如果協議沒有明確規定,則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違約情況下,受害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請求履行:即要求對方履行合同中的義務,例如要求畢業生按時入職。2. 索賠:受害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支付相應賠償金。3. 解除合同:當無法通過其他方式實現權益保障時,受害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承擔相應后果。總之,在應屆生三方協議違約情況下,需要查看協議中的規定,并根據法律規定處理,以實現合同目的和維護雙方權益。
如果應屆生三方協議中沒有明確違約條款怎么辦?如果應屆生三方協議中沒有明確違約條款,需要參考相關法律規定。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事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參照通常的交易習慣,或者根據合同的性質和交易習慣進行處理。因此,在此情況下,可以參照相關行業慣例或者根據合同的性質和交易習慣進行處理。例如,在就業市場中,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有一些慣例,如就業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工作條件、為畢業生提供培訓和成長機會等。如果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的爭議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可以通過相關部門訴訟解決。
應屆生三方協議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校簽訂的就業合同,在違約情況下需要查看協議中的違約條款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如果協議中沒有明確規定,需要參考相關行業慣例或合同性質和交易習慣進行處理。無論采取何種方式,都應該既維護合同目的,也盡可能地保障雙方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應當承擔繼續履行、_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兩方協議和三方協議區別
兩方協議和三方協議區別:主體不同。三方協議的主體是三方,即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而雙反協議即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兩方,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效果不同。雙方協議是勞動合同,訂立即有效,三方協議僅為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簽完三方合同不干了是否需要交違約金的情形:如果三方合同定的違約責任是支付違約金,簽訂三方合同后,一方違約的,就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三方合同沒有約定,就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其中三方呢,就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持一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后簽署的三方協議,學校據此為畢業生進行派遣。這份協議書涉會涉及到同學畢業以后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就業相關相關問題。
協議自簽約日起至到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準。
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對三方來說的意味
對學生
1、三方協議首先意味著,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基本落定,心里也有了著落,橫在心里的那份焦慮和隱隱的不安就此終結;
2、同時,三方協議是戶籍、檔案等等一系列關系轉移、辦理的重要依據,也是入職以后勞動合同會涉及的基本福利利益的一個保障。
3、是打印報到證派遣證的重要依據,報到證是你進入事業單位、國企、進入編制的重要依據。
對學校
統計就業率的重要途徑,很多往屆畢業生都知道,臨近畢業時,學校會反復催應屆生交三方協議,就是因為這關系到學校的就業率。但學校只是一個見證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對企業
因為企業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去招聘留用人才,所以三方協議帶有約束學生、保證自身利益的作用,主要體現在違約金的設置上。
簽三方協議注意事項及常見法律問題
簽訂“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1.正確區分協議期、試用期和見習期這三個時期,這直接關系到畢業生的權益維護。
協議期:是從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開始,一直持續到簽訂勞動合同之后或者雙方終止協議為止。在協議期內,雙方已經確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
試用期: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后。過去一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借口辭退。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
據世界經理人學堂報道,合同中約定了見習期的,不再另行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見習期為6個月至12個月,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3.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它與單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4.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有1個月或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5.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確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6.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7.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對于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為“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學生要明白,不能把違約當兒戲,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會影響自己的誠信記錄。用人單位對手持多份協議、“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學生是相當忌諱的。
8.畢業生協議書通常備注事宜
錄用條件:雙證(畢業證和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和身體健康狀況。
違約金:3000元至5000元
9.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常見法律問題
勞動合同過了期還有效嗎?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延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當事人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勞動者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般情況下違約費是多少?
約定違約金的基本原則:一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約定違約金時雙方要對等。
如果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的違約金偏高,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委員會可以根據勞動者的違約程度、實際收入水平、用人單位的損失等情況綜合考慮。對于違約金約定偏高顯失公平的,仲裁委員會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第2條規定:“企業不得向職工收取押金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
未獲得相應報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約?
我國《勞動法》第32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應報酬,如果單位不履行,可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后,如對仲裁不服還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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