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陰陽合同 陰陽合同怎么處理
1、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
2、陰陽合同怎么處理:
(1)對于差價以裝修名義并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對于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3)對于賣方不想賣,主張中介與買方惡意串通以低價過戶損害其利益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4)對于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簽現售后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5)對于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6)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房產陰陽合同的糾紛應該怎么處理
房產陰陽合同的糾紛,法院會按以下兩種辦法處理:
1、根據規定,合同需要備案的,以備案的合同為準,這是一般原則;但是如果備案的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而實際履行的合同中有違法利益,則價格以實際履行的合同為準,其余按照備案的合同約定,備案合同未約定的,而陰合同又有相關內容的按陰合同的約定執行;
2、如果簽訂的兩份合同,按照規定,既不需要批準,也無須備案,則以實際履行的合同為準。有的法院判例則以時間在后的合同價為準。除非有證據證明前一份合同價是為規避納稅及騙取貸款等原因而簽訂的虛假價格。但是要特別注意是,這個舉證責任是由提出異議方來承擔的,也就是說,誰認為前一份合同是虛假的,誰就應當承擔這個舉證責任。
房屋買賣過程中“陰陽合同”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買賣雙方當事人簽訂兩份《房屋買賣合同》,一份合同為對內的“陰合同”,也是買賣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另外一份“陽合同”約定的房屋價格高于房屋實際價格,用于房屋管理部門備案及銀行按揭貸款,以達到促成交易、取得貸款、買方減少交納首付款等目的;
2、雙方簽訂兩份《房屋買賣合同》,其中一份為對內的“陰合同”,也是買賣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另一份“陽合同”約定的價格低于房屋實際價格,用于房屋管理部門備案及銀行按揭貸款,目的是規避限價、減少稅款交納、使雙方獲利;
3、第三種存在于商品房銷售過程中。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屋價格低于開發商實際賣價,用于房屋管理部門備案。另外開發商再以裝修裝飾、車位銷售、家具轉讓、委托經營等理由和購房者另外簽訂一份合同或補充協議,將備案房價與開發商實際賣價之間的差額加到后面的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此種情況廣義上也屬于商品房買賣中簽署“陰陽合同”中的一種,目的一般是規避限價等。該種情形相對比較復雜,后面簽訂的合同或補充協議的效力需要根據多種因素具體考量。
綜上所述,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隱瞞著相應的風險。如果賣方將房屋的產權轉讓給買方后,買方拒絕按照真實的合同支付購房款,雙方就容易產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簽陰陽合同犯法嗎
簽陰陽合同犯法。
簽訂陰陽合同是一種詐騙行為,屬于違法犯罪行為。陰陽合同指的是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方用明示的方式表述合同內容,而另一方則用隱晦、含糊或者歧義的方式表述合同內容,以達到欺騙和非法牟利的目的。這種行為違反了我國的刑法和經濟法規,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簽陰陽合同的處理方法如下:
1、保存證據。如有可能,應當盡可能保存證據,包括合同、付款憑證、對方的聯系方式、溝通記錄等,以備追究法律責任。
2、咨詢專業人士。如果對合同內容有疑義,可以咨詢律師、財務專家等相關專業人士,獲取專業意見和建議,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追究法律責任。如果陰陽合同涉及到違法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報案,追究法律責任。如涉及到欺詐、合同詐騙等犯罪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尋求司法救濟。
綜上所述,如果在經濟活動中遇到了簽訂陰陽合同的情況,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應當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對合同的認識和了解,避免因為不了解合同內容而受到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相關推薦:
常見借款合同防范有哪些(借款合同簽訂注意事項有哪些)
餐飲加盟協議(小型餐廳合作協議書模板)
三證合一的辦理(三證合一怎么辦理流程)
房屋買賣補充協議的范本(房屋買賣合同補充協議求一份)
變更合同法律規定(變更協議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