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解決商場租賃合同糾紛
商場 租賃合同 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 訴訟 四種方式解決。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 營業執照 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于開展商業經意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 商鋪租賃合同 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原有租賃登記信息沒有注銷,從而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執照; 2、商鋪上原本已經注冊了營業執照,而該營業登記信息沒有注銷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在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注冊新的營業執照; 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4、涉及特種經營行業(娛樂、餐飲等)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后,方可取得營業執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對于上述第1、2、3、5條情形,可在合同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并給予出租人合理寬限期,超過一定期限還無法解除妨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 ;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無法辦出營業執照時可以無責任 解除合同 。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于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等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 房屋出租 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怎么避免房屋租賃糾紛?
1.出租房屋收費,租房者提早最好預算。2006年12月31日,例如南京市地稅局下發了《關于 個人出租房屋 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嚴格征收個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5%的綜合稅。對于政策的實施,部分房屋業主有可能為了保證其收支平衡,將這部分稅費轉嫁給租房者,導致租房者實際成本有所上升。所以,在2007年的房屋租賃高峰時期,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應考慮這部分費用的支出,提早最好預算。 2.簽署合同時條款要看仔細。租房者在簽訂 房屋租賃合同 時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規定的條款,明確租賃雙方的 權利與義務 如租賃用途、租賃期限、修繕責任、變更與解除合同、簽訂轉租、違約責任等條款,租賃雙方要協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過程中產生爭執。 3.做好物業交驗很重要。租賃雙方達成協議,除了簽署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之外,對于房屋內的設備、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與承擔也要詳細寫清楚并且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遭遇“二房東”要對其驗明證身。時下租房,租房者很難遇到與原房屋業主簽署合同。因此,當租房者承租房屋遇到“二房東”時,應當對其驗明證身,查看“二房東”在其租賃期間是否有權利將此房屋轉租并讓其出示租賃合同以及提供該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明,以免引起法律糾紛。 5.租房者選擇委托正規的中介租房。挑選服務專業、操作規范、規模較大的中介經紀機構,不但可以迅速解決租房問題,而且承租人利益還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以避免被某些不法中介公司利用重復虛假的房源信息進行坑蒙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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