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方 承擔違約責任 的形式有五種,分別為: 1、繼續 履行合同義務 ; 2、對于違約行為采取補救措施; 3、賠償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4、支付 約定的違約金 ; 5、定金罰則。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義務 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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