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分手的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分手的協議書1經雙方同意,特制訂分手協議,協議簽訂之刻開始,雙方不能擋住彼此的美好幸福;及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以下規定:
(一)分手后,要像同學那樣的相處;像朋友那樣交流;像知己那樣談心;像念人那樣的關心與支持。朋友經常聯系,但是俗忽視說的好:老死不相往來,要把過往的甘苦,歡樂,在一起的趣事往事及共同經歷的風風雨雨,永久封存在心底深處,直到全部自然地消失在大腦的遺忘曲線里。
(二)雙方盡量保證不見面。但萬一偶然遇到了,停下來聊兩句然后瀟灑地消失在茫茫人海中,雙方應禮貌對待。
(三)分手后,雙方不能再想起對方。不能向朋友提起對方。當朋友提起對方時,應主動岔開話題,雙方不能向周圍人稱彼此為情侶關系,不能通過朋友打聽彼此的近況。
(四)雙方不能在背后說對方的壞話,不能慫恿或誘導別人說對方壞話。如果遇到有人當面說對方的壞話,應當主動出手還擊。保持雙方的面子。
(五)雙方不能再聯系對方的親戚。除了特殊的事情和正常的業務關系。若聯系對方的親戚不許有責怪心理,不能埋怨,對事不對人。
(六)分手后,雖是朋友,但不能提起往事,可以交流現狀,談未來,不能半點責怪對方的意思,學會要寬恕;學會理解;學會忘記;學會面對;學會知足
(七)有共同喜歡的音樂;有共同走過的路;有共同游玩的地方;有吃過對方煮的飯和菜;有對方喜歡吃的東西和美好的畫面;當別人偶然提到如農校、羅源、福鼎等等字眼時;當乘坐815、802、9、23小巴士及轉乘其他車輛時;當騎車帶人或被人騎車帶時;當抱著別人或被別人抱著下樓時;以上情況出現時,不許想起對方。
(八)特別注意,即使違規思念對方,也不能讓對方知道。 更不許偷偷發信息或打電話會說思念之類的字眼。沒經對方同意,不能打擾對方的私生活。
(九)不得以分手為借口,從事縱情,酗酒,飆自行車,欺負小朋友,也不要把分手的情緒帶到工作上生活里,更不要墮落自己的靈魂和沖撞的行為和語言等粗暴放縱的不良行為。
(十)希望雙方今后坦然面對未來,一切從零開始,厚積薄發,勇往直前。在工作上,兢兢業業,勇攀高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光和熱。為自己的幸福努力追求,尋找目標,窮追不舍,不輕易放棄,努力顯示夢想,買房買車找對象,向幸福生活努力奮斗,好好孝敬父母,好好相愛.
(十一)此協議一式兩份,雙分各持一份,簽定即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到雙方找到幸福后才失效。若雙方由于其他因素條件遲遲找不到幸福,男人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十二)此協議有欠妥的地方需要修改,有不足的地方需要補齊,修改和補齊后依然生效。
待敘補條款:
甲方:
乙方:
分手的協議書2程華利 男 漢 1980年11月15日出生,系貴州省仁懷市合馬鎮新坪村大坡組071號,身份證號:
林正萍 女 漢1983年8月15日出生,系四川省古藺縣丹桂鎮仙寺村四組,身份證號:x 程華利與林正萍在廣東打工自由戀愛,于20xx年9月8日在當地舉行婚禮,未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于20xx年5月14日生有一男孩,名叫程佳慶,因兩人在婚后生活中性格不合,經常吵鬧,導致感情破裂,經雙方協議解除非法同居關系,協議如下:
1、自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之日起,雙方不得干涉各自的生活。
2、孩子扶養問題,程佳慶由程華利承擔一切扶養義務,林正萍不得承擔;林正萍可看望孩子,未經程華利或監護人同意林正萍不得隨意帶走孩子程佳慶。
3、財產處理,婚后共裝修房子三間兩樓(主體是程華利的父母修建),另外廚房主間,豬牛圈五間,共計折價58000.00元(大寫伍萬捌仟元整),在58000.00元(大寫伍萬捌仟元整)屬程華利與林正萍共同財產由程華利補償林正萍300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一切財產屬程華利所有。現根據程華利的經濟狀況,先支付一萬元現金,剩余部分貳
萬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在這期間林正萍不得追問程華利討要。林正萍的陪嫁及物品需要帶走的一個月內一次性帶走,未帶走的陪嫁及物品留給程華利與林正萍的孩子程佳慶所有。
本協議一式兩份,程華利、林正萍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年 月年 月年 月 日 日 日
分手的協議書3甲方: 性別 身份證
乙方:性別 身份證
甲方與乙方高中同學、大學期間戀愛,后來女方意外懷孕,甲乙雙方商量后,乙方自愿去醫院人流,后因感情不和,雙方不愿繼續交往,訂立分手協議如下:
一. 甲方愿意一次性賠償人民幣4500元,包括人流費,營養費,誤工費,名譽損失等一切費用,乙方不得再要其他費用。
二. 因甲方手機和身份證被乙方拿走,現不予以追回,乙方保證不用甲方的身份證做任何事,否則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三.
四. 甲乙雙方自愿分手。 自甲乙雙方簽字(甲方家長帶簽)那刻起協議生效,
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協議規定,從此劃清界線,互不干涉雙方的生活和感情,如有違反協議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和道德的譴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即男女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手的協議書4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自 年 月 日建立起戀愛關系。在交往過程中,發現雙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導致戀愛關系難以維系。現特立此分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條款如下:
一、雙方從 年 月 日開始正式分手,分手后兩人不能再以情侶身份自居,也不得再向親戚、朋友、陌生人冒認是對方的男女朋友。
二、分手后, 給予 補償人民幣 元或者雙方沒有任何經濟糾紛。
三、分手后雙方不得侵犯對方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糾纏或者騷擾對方或者對方家人,不得有干涉對方任何活動和行為。
四、分手后雙方不得向雙方的朋友、家人以人品、道德以及分手原因等散播對對方不利或者影響對方名譽的'言論。
五、交往期間如有專屬于對方的物品或者涉及個人隱私的物品,經對方同意后銷毀或者返還。
六、雙方應履行互相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情書、短信、隱私、不能公開的物品等等。
七、任何一方都不能故意破壞對方新的感情或婚姻生活。
八、分手后視各自的意愿決定是否仍可以做朋友。否則一方不得強求。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分手的協議書5協議人雙方:
男方:姓名、年齡、民族,住北京市海淀區路號室
女方:姓名、年齡、民族,住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室
男方與女方現因感情不合自愿分手,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非婚生子女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支付元撫養費,每月1日之前,女方將當月撫養費用打入男方指定的賬號。
二、女方每月逢單周六上午九時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晚八時之前送回男方處。遇有長假及特殊情況的探視,由雙方另行協商。
三、雙方同居期間共同購買的位于北京市路號室房屋系男女雙方共有房產,分手后屬于雙方的'財產份額歸女方所有,男方放棄自己在該房內的財產份額。
四、雙方無共同債務,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五、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保險及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已無其它財產爭議。
立協議人:
男方(簽字)女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
分手的協議書6甲方: 乙方: 性別: 男 性別: 女 民族: 民族: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至 年 月同居,于 年 月 日生育一男孩,名 ,因雙方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同居關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分手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分手。
二、孩子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孩子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負責。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女方可隨時探望男方撫養的孩子,并可帶孩子出外游玩,但應提前通知男方。
三、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
同居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同居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即男女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六、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法律效力 的分手協議書一般包含以下內容: 1、雙方 解除同居關系 并自愿分手; 2、關于 非婚生子女 的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的協商處理后的意見; 3、同居期間雙方共有財產的分割意見; 4、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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