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三方協議違約金?
我在今年二月與外地公司簽訂三方協議,試用期三個月,三方協議規定2月20日前報到,違約金4000元,實際于2月16日報到。現今因為已經工作了三個月,所以想離職回去,但在向人事部門提交離職意愿時,對方以違反三方協議為由要求我賠償4000元違約金。本人在公司的三個月內沒有參加過公司組織的任何培訓(除安全培訓外),所有學習到的知識與技能均為自學。同時對方說三方協議終止的唯一途徑是在我畢業后簽訂勞動合同后自行終止,請問對方向我提出的違約條款成立嗎?三方協議違約金是指在三方協議中約定的一方違約時需要支付給另外兩方的賠償金額。一份有效的三方協議應該明確約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及違約情況下的違約金和賠償金額。在簽訂協議前,應認真審查和比較各項條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并在簽署前與相關方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
在三方協議違約產生后,應該根據協議約定的方式和程序進行處理。如果違約金金額較大,可以考慮委托律師參與協商,以確保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此外,在簽署協議前,也需要將相關法律規定和風險納入考慮,以避免因各種原因導致違約情況的發生。
三方協議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法律主觀:
三方協議的違約金一般是不超過造成的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與實際損失相比過高或過低的,則當事人可以向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提高或者減少。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三方協議可以不交違約金嗎
可以,三方協議違約金不交是可以的。但如果用人單位提供了專項培訓費,并且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服務期及服務期違約金后,勞動者違反約定的,不可以不交三方協議違約金。接下來由的我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三方協議可以不交違約金嗎,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一、三方協議可以不交違約金嗎 1、可以,三方協議違約金不交是可以的。但如果用人單位提供了專項培訓費,并且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服務期及服務期違約金后,勞動者違反約定的,不可以不交三方協議違約金。 2、如果沒有就業,單位提供專項培訓、約定服務期,從業人員無須承擔違約責任。勞動合同法上規定的違約金只有兩方面,即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和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除此以外,不允許設定違約金,即便設定,也因違法而無效。 3、“三方協議”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主要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從學校角度而言,三方協議是學校統計就業率的重要參考,學校會根據協議書發放派遣證并轉遞畢業生檔案。 4、對個人來說,簽了三方協議,持報到證到就業單位簽署勞動合同后,開始計算工齡,就業單位可以給個人繳納各項保險,并在就業單位當地落戶。就接收單位而言,企業與個人簽訂三方協議,也就意味著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并保障學生的上述權利。 5、按照勞動合同法來說,這類違約金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是合理的,否則法律不予支持。一種情況,公司確實給你花費了相當數值的培訓費用,這個需要公司開具發票或者財務證明,另一種,涉及到竟業,這個你不涉及。所以對你,公司沒有培訓過,那么就不合理,法律不予支持該違約金,你申請公司所在地勞動局的勞動仲裁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二、應屆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1、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之前,要知道一份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基本內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2、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時候,就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千萬不能簡單地口頭約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應當在建立勞動關系的1個月內訂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同時,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鐵飯碗” 《勞動合同法》提出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改變了以往一些單位一年一簽的慣例。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以及用人單位自用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本人不愿意之外,都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需要說明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非“鐵飯碗”,也并不是每個人都適合長期合同,應屆生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考慮簽約期限。 4、試用有時限有工資 雖然在試用期難免如履薄冰,畢業生也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隨意辭退勞動者。“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但是如果你學校不需要公司的解約證明就能給你新三方協議的話,那么你根本不用考慮公司那邊,直接解約既可,相反,如果學校說不行,必須提供解約證明,那么雖然有法律支持,但是你不一定耗得起,國內維權情況你是知道的,你可以試一試仲裁,但是只能說實際情況和法律往往有一定效果上的出入。若還想了解更多,可來。
相關推薦:
解決合同糾紛律師函范本(買賣合同催款律師函怎么寫啊)
雙方違約怎么處理(兩方違約怎么說)
商鋪租賃合同有哪些內容(關于商鋪門面租賃合同范本5篇)
經濟承包合同格式(個人承包標準合同)
離職免責聲明格式(離職聲明怎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