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外包服務項目該注意些什么
一、簽署合同階段的問題
當重新調整校正IT外包關系時,我們發現根本問題常常在于外包項目本身。外包選擇(Outsourcing s election)有主要從財政角度考
1、創造雙贏。
2、合作的早期打下一個好的管理基礎。在簽約階段,制定一個反映長期合作的大綱。
3、注意文化差異。文化差異在外包項目雙方達成一致方面的干擾能力跟財政原因相比不相上下。簽約階段是個很好的時機,基于項目目標協調雙方文化差異,發展管理機制,保證各方的成功。因此,調查文化差異值得投資。
二、過渡階段的挑戰
預測及解決在過渡階段出現問題的方法。
1、再次關注那些要跟服務提供方合作的外包買方的人員,并對他們再培訓,這點很重要。
先要搞清楚的問題:
1、找個人,團隊還是公司(海宇勇創)來開發?
2、如何找到接包的公司還是團隊?
3、軟件外包的流程是怎樣的?
4. 關于簽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5、后期的維護升級費用怎么算?
6、關于成本預算方面
要有邏輯的做到每一點來讓IT外包服務項目更完善有效
——————北京海宇勇創科技
it外包合同可以規避哪些風險
摘要:企業將it項目或it人員外包給軟件外包公司的時候,要簽訂軟件開發外包協議,這主要是為了防止出現意外情況影響軟件開發和企業運營,雙方簽定好協議,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具體情況,可以規避掉it外包過程中存在的信息安全風險、服務質量風險以及其他風險。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軟件外包為什么要簽軟件開發外包協議吧。一、軟件外包為什么要簽軟件開發外包協議
企業為了節省成本,有的會將it人員或it項目外包給專門的軟件外包公司,在達成合作的時候,需要與對方簽訂軟件開發外包協議,協議內容越細致越好,這主要是為了避免風險和后期發生糾紛。
軟件外包雖然方便,但畢竟不是自己人,因此是有一定風險的,為了防止出現意外情況影響軟件開發和企業運營,有必要簽訂軟件開發外包協議,甲乙雙方協商相關條例,協議內容應包括詳細的功能描述、交付時間、付款方式、版權歸屬、雙方權利義務、違約情況、違約懲罰措施等條款。
二、it外包合同可以規避哪些風險
與it外包公司合作要簽訂合同協議,主要就是為了規避風險,it外包的風險主要有:
1、規避信息安全風險
任何企業都有商業秘密,尤其是政府,很多文件都是帶秘級,數據是最大的核心保密資產,將IT系統外包出去,尤其是將核心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外包給專業的IT外包公司,如何確保這些數據的安全?除了簽署IT外包服務的總協議,還要求企業和IT外包公司一定要簽署嚴格的保密協議,嚴格規定保密的范圍、內容和時間等,甚至要求IT外包公司派出的IT工程師遵守職業道德。
2、規避服務質量風險
IT外包服務需要建立服務標準,服務的內容,服務的注意事項,合同如何簽訂,價格怎么定,如何驗收服務質量,這些都需要建立規范的服務標準。然而,很多IT外包公司沒有明確的服務標準,面對不確定的服務因素,也就給IT外包服務質量帶來不確定性。
3、規避其他風險
it外包過程中還可能面臨IT管理的復雜性、軟件的缺失、知識產權等風險,甚至還要面臨IT外包服務商自身是否能穩定提供服務的風險,這些都應該在軟件開發外包協議中明確標注出來。
對于企業來說,光是簽訂合同還不夠,有條件的話,可以在企業內部設立一個懂行的CIO,這個CIO不僅要善于和IT外包公司的人打交道,還要非常懂IT和項目管理。只有這樣,才能將信息化建設的決策權牢牢掌握在企業自己手中。
再談酒店外包業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某度假型酒店業務外包就是企業在內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為了更好地發展核心業務能力,而把其他非核心業務轉交給外部專業公司來完成,從而達到充分利用外部資源、實現自身發展的一種戰略方法。在酒店業漸漸結束“縱向一體化”的組織模式之際,業務外包已成為酒店業實現經營大跨步的一種有效手段。
業務外包不僅可以降低酒店經營成本,還可以通過將次要、非核心業務的“外放”,只專注“強項”來提高酒店的核心競爭力,優化資源配置;另外,讓外包商參與酒店發展的價值鏈,也可以分散酒店投資經營的風險。從根本上說,業務外包開拓了酒店發展的新思路,也為酒店的超常規發展提供了可能。
為何要明確酒店的核心競爭力?這涉及到業務外包的根本理念——如果酒店“價值鏈”中的某一環節不是該行業中最好的,同時也不是自己的核心競爭優勢,而且這種活動也不至于把我們與顧客分離,那么應該把它外包給其他專業的企業去做。如此一來,確定酒店的核心競爭力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只有確定了核心競爭力之后,酒店才能將非核心、次要的業務交由他人來管理,從而更有效率地創造自身的價值。
在酒店的基本業務中,生產經營和營銷、銷售是酒店創造價值的主要項目。生產經營主要指酒店住宿,客房部門通過優秀的客房服務來滿足顧客需求,以增加客源量來創造價值;營銷方面主要以宣傳來提高酒店的知名度,打響酒店品牌來創造價值;而酒店銷售部門則以銷售餐飲、提供娛樂等來創造價值。基于“能為酒店創造可以區別于其他酒店的價值的便是酒店的核心競爭力”這一概念,我們可知生產經營和營銷、銷售這兩項業務作為酒店的核心競爭力具有普遍性。當然,普遍性不等同于絕對性,許多酒店并不以這兩項為核心競爭力,又或者比這兩項更多。如有些酒店更注重酒店文化,他們將酒店文化作為酒店的核心產品進行銷售從而創造價值,也有些酒店將餐飲外包,僅以生產經營為核心。
例如山東臨沂頤正園酒店,它的餐飲部作為為公眾提供食宿、培訓以及其他商業性服務的場所,是酒店重要組成部門之一。但由于餐飲部在整個酒店中的經營管理最為復雜,要素報酬率遞減(要素報酬率遞減指在技術水平不變的條件下,增加某種生產要素的投入,當該生產要素投入數量增加到一定的程度以后,增加一單位要素所帶來的產量增加量是遞減的),成本費用也最難控制,再加上如今社會餐飲業專業化、規模化和集團化程度不斷提高,競爭壓力日益加大,餐飲部意外成為酒店的“弱勢”。于是,頤正園果斷地將餐飲部外包給社會化的專業餐飲公司——濟南魚翅皇餐飲集團,成立頤正園鮑翅皇酒樓,達成了雙方的共贏目標。
由此可知,核心競爭力的確定要以酒店的實際情況做衡量標準,切忌跟風,也不可拿理論教科書做圣經。
其次,要科學合理地選擇外包專業公司。外包公司是擔負著外包活動進行始末的角色,是外包活動正常運作的保障,好的外包公司是酒店有效實現業務外包管理的關鍵。因此,酒店要把對外包公司的選擇作為重要環節來完成。
外包項目是作為酒店產品的一部分提供給賓客的,如果該項目地完成不盡如人意,勢必會破壞酒店在賓客間樹立的良好形象,影響酒店未來的發展。因此,酒店要從各方面考察外包公司,慎而選之。酒店要先考慮該外包公司是否與酒店的品牌、檔次、組織文化等相匹配,然后再通過各種渠道來考察外包公司在經濟實力、規模水平、管理能力、誠信度、技術水平等各方面的資質是否在該領域具備競爭優勢。在考察階段,酒店也可以成立一個評價小組,從服務價格、外包質量、外包公司的創新能力以及企業兼容性四個角度來鑒定,以求公平、公正、客觀、全面。其間也許還得考慮酒店領導層的主觀因素,這也會成為選擇外包公司的依據和評判標準之一。
有些酒店考慮成本問題,會將外包費用列為選擇外包公司的首要因素。但如果僅從外包費用出發或者把外包費用作為決定性指標,酒店很有可能要承擔外包項目不達標的風險。因此,筆者在此建議酒店在選擇外包公司時,最好秉持綜合考察、客觀評價的原則,以求作出科學合理地判斷。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酒店在科學合理地選擇外包公司的同時,還要妥善處理與外包公司的關系。為保證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酒店與外包公司要實現外包項目的信息共享,委托代理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就是雙方信息的不對稱,加強信息交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問題產生的幾率。另外,酒店作為委托人,只有在外包公司行動效用最大化時,酒店才能獲得自身效益的最大化,而要使外包公司采取效用最大化的行為,酒店就必須對其進行有效的激勵。酒店與外包公司之間是合作伙伴關系,無論是利益還是風險都共同承擔,施行有效的激勵手段,有助于酒店與外包公司的“雙贏”。而雙方建立穩定、長久的同盟關系,也會有利于彼此間的了解和信賴,同時降低交易成本,減少外包公司企圖通過違規操作謀取額外利益的機會主義行為。
最后,要簽訂合同,明確合作雙方的責權利。酒店與外包公司是一種“委托—代理”的關系,即由委托人(酒店)選擇代理人(外包公司)來完成一定的任務。在委托代理理論中,存在一種名為“道德風險”的隱患。“道德風險”問題產生在委托后,即立約一方在訂立契約之后才掌握私人信息。這在酒店的業務外包服務中表現為酒店與外包公司簽訂合同后,外包公司才開始履行合約,外包公司在執行合約內容的過程中的具體行為則成為他的私人信息。簡單來講,就是酒店得到的只是結果(結果不論好壞),至于外包公司在期間是否有嚴格按照合約中提出的條件來執行,酒店并不知情。因此,酒店對外包公司的行為結果承擔有一定的風險,而簽訂完美的合同是規避該風險的一種有效措施。
外包合同要詳細說明外包服務的內容、服務質量的要求、工作流程、實施方法以及時間要求等,其中尤其要明確相應的違規處罰條例,這對“道德風險”問題有極大的制約作用,只有這樣才能達成外包服務的有效性和有序性。對酒店來說,一個細致而完善的外包合同不僅能夠保障酒店在外包關系存續期間內最大限度地實現應有的各項權益,還保證了外包公司的日常經營能夠在酒店規章制度的約束下進行,進而維護酒店在賓客心中的良好形象,促成酒店的可持續發展。
企業勞務外包注意哪些問題
1、選擇的外包單位資質信譽等實力一般
如果勞務外包單位自身實力有限,可能會給公司帶來大量的勞動用工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賠償、保險、勞動仲裁與訴訟等。所以,建議選擇有資質、信譽高、管理規范的勞務外包單位合作。
2、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的風險
勞務外包單位自用工一個月起應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外包單位不僅面臨支付雙倍工資的處罰,超過一年未簽訂的還將自動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還有可能被認定為與公司構成勞動關系。
所以,公司應當在單位內部制度中明確勞動合同簽署為入職手續一部分,按法定要求嚴格執行;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對即將到期的勞動合同提前預警,對經考核擬續簽的,應及時辦理續簽手續;勞動合同簽署后應提交勞動者一份,由其保管。同時,應讓勞務外包單位提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供公司備案存檔,以防潛在的糾紛。
3、與勞動者簽訂類似于臨時用工的協議,未直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臨時用工協議書》具備勞動合同的條款,可視為雙方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公司仍將承擔用人單位的相應責任以及相應的行政責任或賠償責任。
公司應避免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具有勞動合同性質的各種協議。
4、外包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到期未及時續簽
可能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加大公司的勞動用工風險。公司可能需承擔用工單位相應責任以及事實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的相應責任,主要包括:(1)同工同酬(包括加班費等);(2)工傷賠償責任;(3)勞動關系終止時的經濟補償。
在外包合同中約定外包單位負責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公司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并對外包單位履行該義務的情況進行考核、監督。應嚴格審查提供服務外包的單位是否已與職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對于未與外包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應提出調換。
5、外包單位勞動者檔案及日常管理資料保存不當
外包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外包單位負舉證責任。
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之前,應該留存好相關證據材料,以證明自己決定的合法性;同時保存職工考勤等管理記錄,以免在發生爭議后承擔不利后果。
對外包單位日常勞動檔案管理進行考核,因此發生勞動爭議或仲裁不利于公司的結果時,外包單位承擔不利后果的責任。外包單位應加強日常資料的留存保管,根據相關規定,對職工檔案設置最低保管年限,確保資料完整性和職工管理的可驗證性。
6、被認定為“假外包,真派遣”的風險
公司向勞動者提供員工手冊、定期參加管理會議、招聘時在公司自己的場所進行面試、有權決定勞動員工去留,公司在實際管理中繞過外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而直接安排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間等等。容易被認定為公司直接管理勞動者,存在“假外包,真派遣”的風險,公司將可能承擔用人單位的相應責任。
可以在合同中明文約定“間接”用工管理,可以降低風險。對于勞動者的員工人數、職責設置、考勤、獎懲、待遇、辭退,公司均只有建議權,建議的決定權和執行權均在外包單位,可以約定由外包單位對其派駐的員工進行管理,通過附件約定管理標準和規范。公司對外包單位的員工不進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由外包單位自己安排確定。
出勤考核、業務培訓、業績考核、獎懲和均應由服務外包單位負責,公司不應參與,尤其不宜有相關的考核記錄等書面文件。外包單位人員可予以辦理“出入證”,但是不應辦理“工作證”。工作服勞保用品也應由外包單位自己負責,
[email protected] 20年勞務派遣、勞務外包運營實戰經驗,全國100多個城市服務網絡,幫助企業解決藍領招聘、成本優化問題。
7、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或派遣關系的風險
直接向外包單位人員發放工資等,對其進行績效考核,對其做出扣發工資等紀律處分,有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或派遣關系的風險。公司可能需承擔用工單位相應責任以及事實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的相應責任,主要包括:(1)同工同酬(包括加班費等);(2)工傷賠償責任;(3)勞動關系終止時的經濟補償。
公司不應直接向外包單位人員發放工資,只可以對服務的質量進行考核,支付合同約定的外包服務的價款。
8、外包合同中按人頭約定合同費用以及管理費用
如果名義上采取勞務外包/服務外包方式下,但實際仍勞務派遣的方式進行操作,公司仍將承擔用人單位的相應責任。
外包合同應約定以“工作量”、“服務費用打包”、“加工產品數量”等結算。
9、外包單位在簽訂外包協議時具有勞務派遣資質
外包單位具有勞務派遣資質,在實務中,極有可能被認定為“假外包、真派遣”。
當外包單位具有勞務派遣資質時,要尤其慎重外包合同中的條款,注意區分外包與派遣的區別,盡可能避免任何可能被認定為派遣的風險點。
10、沒有按照合同履行的,以實際履行為準
公司不按照合規的外包協議履行合同,私下違反合同規定操作,實務中法院一般依據實際情況判定是否為外包,其次才是依據外包合同的約定情況。
公司應嚴格執行外包協議的約定,不在具體操作中進行違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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