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抵消的要件
法律分析:合同抵消的要件如下:
(一)必須是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
(二)雙方互負債務,必須其給付種類相同;
(三)必須是自動債權已屆清償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九條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合同抵銷的條件是哪些
法定抵銷要具備以下條件: 1、雙方互負債務。債務抵銷是以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為基礎的。如果只有債權或者債務,都不能發生抵銷的效果。 2、雙方債務均已到期。債務抵銷的效果是清償債務,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債務的時候才能行使債務抵銷,否則就是強制對方履行債務。 3、債務的種類、品質相同。互負的債務性質和特點要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錢或者其他物品。《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八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合同法的抵銷權行使條件
行使抵銷權的條件有: 一、當事人互負債務; 2、雙方負債的標的物類型和質量相同; 被動抵銷債務已到期。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相互承擔債務,債務標的物的類型和質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抵銷其債務和對方的到期債務;但根據債務性質、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之日起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相互負債,標的物種類、質量不同的,經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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