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賣方違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通常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定金,賣方應該賠償買方。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
(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先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賣方,解除合同并賠償違約金。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賣方還能再次抵押嗎如果是在房管局備過案那種的是不能的。如果你們只是私下或者在中介簽了個三方的買賣合同,產證原件還在賣方手里,是可以去做抵押或者再賣等的。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賣方不辦理過戶手續怎么辦 1、首先建議協商解決,如果是通過中介買賣房屋,要求中介與對方溝通協商。
2、無法協商解決的,建議通過訴訟解決。向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看合同如何約定,如果合同約定了具體辦理過戶的時限,因賣方個人原因導致未能按時辦理過戶,可以起訴要求對方及時辦理過戶,并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對方不履行怎么辦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就是合法的,就必須履行。如果對方不履行,可以起訴要求對方履行。
《合同法》: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
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
助、保密等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既然有合同,想必合同也約定了違約責任。既然賣方不怕承擔違約責任,不怕繳納違約金,那你就到法院起訴吧。起訴是你最有利的維權武器。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賣方想多增加費用,該怎么辦 可以拒絕,要求按原合同執行,對方拒不執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且主要對方違約責任。
如果出賣人有漲價傾向,一定要及時固定證據,掌握第一手材料。不要過分依賴房屋中介,親力親為。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賣方違約不辦理過戶,買方必須先起訴,由法院判決賣房人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果賣房人不協助,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制過戶了。
不能不經起訴,直接申請強制過戶。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 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這個沒有問題的,你可以起訴解決,訴訟請求要寫明:判令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本市 區 路 弄 號 室系爭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系爭房屋產權變更登記至原告名下;令被告騰空并搬離系爭房屋。法院判決后,如果對方不配合過戶、搬離,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出具一個協助執行通知就可以強制過戶了,不需要對方配合也可以過戶。如果不懂可以聘請委托專業律師代理。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一、 買賣合同 違約的賠償標準
1、當事人以約定的 違約金 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2、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3、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 :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二、買賣合同的違約行為主要有兩種表現
(一)賣方不履行。
按照客觀的計算方法,損失額的計算應以貨物的市場價格與合同價格之間的差額作為標準,在以客觀標準計算損失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這一標準僅適用于合同標的物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如果合同標的物的價格是在不斷下跌,那么買方就不存在損失賠償的計算問題。當然,如果違約行為給買方造成了其他損失或合同訂有違約金條款,買方仍可要求賠償或要求支付違約金。
2、作為計算損失額依據的市場價格一般應是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如果履行地沒有市場,難以確定客觀的市場價格,在此情況下,應當以買方最容易購買替代物的地點的市場價格加上合理的運輸費用作為計算損失額的依據。
3、在計算損失額時,還應考慮各種受害人應節省的費用和應減輕的損失。因為違約發生以后受害人負有減輕損失的義務,如果沒有盡到這一義務,就應自行承擔這一部分損失,從而應將不合理擴大的損失從損失總額中扣除。
4、假如買方訂立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將該批貨物轉賣于他人,并且在該合同簽訂以后與他人訂了轉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據轉售價與合同之間的差額來計算損失。這是因為,既然買方又與第三者訂立了轉售合同,那么轉售價格與合同價格的差額就是他應該得到的利益。這種利益可能高于市場價格與合同價格的差額,也可能低于市場價格與合同價格的差額。在違約發生以后,買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實際遭受的主觀損失,便應該允許買方依此主觀計算的方法來相應賠償。
(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
依客觀計算方法,應按合同價格與違約時的市場價格來確定賣方遭受的損失,這一點與賣方不交貨的計算方法相同。當然,如果貨物價格在不斷下跌,一般沒有可得利益的損失,就不能以價格來計算損失額。
三、無正當理由不交或不收貨賠償計算標準
一種是賣方不履行。按照客觀的計算方法,損失額的計算應以貨物的市場價格與合同價格之間的差額作為標準,在以客觀標準計算損失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這一標準僅適用于合同標的物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 ;二是作為計算損失額依據的市場價格一般應是履行地的市場價格;三是在計算損失額時,還應考慮各種受害人應節省的費用和應減輕的損失;四是假如買方訂立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將該批貨物轉賣于他人,并且在該合同簽訂以后與他人訂了轉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據轉售價與合同之間的差額來計算損失。
另一種是買方拒絕接受貨物。依客觀計算方法,應按合同價格與違約時的市場價格來確定賣方遭受的損失,這一點與賣方不交貨的計算方法相同。當然,如果貨物價格在不斷下跌,一般沒有可得利益的損失,就不能以價格來計算損失額。綜上所述,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存在違約行為時,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標準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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