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費協議有效嗎
分手費協議是否合法有效從以下兩個方面把握: 1、主觀方面。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 2、客觀方面。沒有受到任何欺詐或脅迫等情形下作出的,同時,滿足法律對當事人訂立民事合同行為合法性的規定。 只要遵守法律上關于訂立分手費協議的要求,該分手費協議就是有效的。 《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 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只要遵守法律上關于訂立分手費協議的要求,該分手費協議就是有效的。
簽訂分手協議是否有效
一、簽訂分手協議是否有效 首先我們要知道分手協議的定義是什么,在法律上分手協議到底是什么性質。分手協議區別于 離婚協議 ,是指戀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戀愛關系并厘清權利義務的一種協議。因為戀人關系不是夫妻關系,不受《 婚姻法 》調整,那么其所簽訂的分手協議是否就受《 合同法 》調整呢,分手協議有效嗎?答案應視分手協議的內容而定。 總體來說有一個原則:涉及身份關系的部分無效,涉及財產內容的部分有效分手協議是雙方解除戀愛關系的協議,本質上屬于身份關系。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雙方分手協議中關于確定戀愛關系或解除戀愛關系等的協議內容是不能適用《合同法》的規定的。因此,分手協議中相關的內容對當事人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分手協議中涉及到財產內容以及財產關系等因不屬于身份關系的范圍,所以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約定不違反公序良俗、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那么協議中的這部分內容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簽分手協議要注意哪些問題 在寫分手協議時,為了避免協議無效,有以下幾方面需要注意: 1、涉及身份關系問題的,不受《合同法》調整。比如雙方解除戀愛關系,就屬于身份關系問題。 2、涉及財產內容及子女如何 撫養 的問題,要對其 財產分割 方式、 子女撫養 方式等盡量詳細明確地約定,如果包含賠償補償情況,也要將金額、期限寫進去。 3、違反公序良俗的約定或者涉及法律禁止性規定的約定忌寫入協議,比如雙方約定孩子誰帶則另一方再也不能見孩子、雙方約定分手后一方一年之內不準找男女朋友等等,因為這些條款寫進協議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會直接導致這些內容無效。 情侶分手不是一定就要 簽訂分手協議 的,當然為保護自身利益著想,簽訂分手協議也是很有好處的。當然,在分手協議當中也是可以約定一方給付另一方分手費。雖然,法律不保護分手費,但要是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之上,同時又不違反法律規定的話,那么也是允許的。
戀愛分手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沒有。分手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很難得到法院的確認,但是男女雙方為擺脫 同居關系 簽署的分手協議仍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及解決雙方糾紛的功能型。畢竟,男女雙方簽署的分手協議書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愿,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一致表達。目前法律上,分手協議書是無效的,但是仍具有現實意義。
分手補償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
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并且合同是雙方自愿簽訂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社會公共利益等的情況下,簽訂的分手賠償協議是有效的。分手協議書,是指男女雙方為解除同居關系,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所達成的書面協議。合同成立后,能否產生法律效力,能否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后果,要視合同是否具備生效要件。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以下要件。(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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